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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香精
香精(Flavouring essence)是由人工合成的模仿水果和天然香料氣味的濃縮芳香油。它是一種人造香料,是香水的一種。多用於制造食品,化妝品和卷煙等。人類所合成的第一種香精是香蘭素,它是由德國的哈爾曼博士與泰曼博士於1874年成功合成的。香蘭素是天然香料香蘭豆的主要成分。兩年後,另一位化學家賴默爾也參與了香蘭素的研究。他所合成的人造香蘭素與天然香蘭素幾乎毫無差別,足可亂真。一般頭香香料占20-30%,體香香料占35-45%,基香香料占25-35%。
德國的巧克力制造商首先應用人造香蘭素,此後不久,倫敦的糖果廠也開始用水果香糖制造硬水果糖。今天,各種水果和魚類的味道都可用化學方法合成。食用香精是參照天然食品的香味,采用天然和天然等同香料、合成香料經精心調配而成具有天然風味的各種香型的香精。包括水果類水質和油質、奶類、家禽類、肉類、蔬菜類、堅果類、蜜餞類、乳化類以及酒類等各種香精,適用於飲料、餅幹、糕點、冷凍食品、糖果、調味料、乳制品、罐頭、酒等食品中。食用香精的劑型有液體、粉末、微膠囊、漿狀等。
組成成分
香精至少由數種香料原料,甚至幾十種天然和合成香料組成,或是有機化合物的復合體。香精的調配可由如下組成:
1. 香基--顯示出香型特征的主體;
2. 合香劑--以調和各種成分的香氣為目的的成分;
3. 修飾劑--使香精變化格調的成分;
4. 定香型--本身是不易揮發,並能抑制其它易揮發香料的揮發度,使其揮發減慢;
5. 稀釋劑--適當地把香味淡化及對結晶香料和樹脂狀香脂作溶解和稀釋作用。本身應無臭、穩定、安全而且價格低。
使用原則
香精的品種繁多,使用方法也很復雜,但以下使用原則必須遵守:
1. 一定要根據食品的類型和香精本身的不同性味加以選擇;
2. 要使用肯定能溶解的香精;
3. 要按不高於1‰-2‰的比例添加,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允許增加;
4. 要避免與高濃度的糖液或酸性溶液混用;
5. 要嚴格掌握好添加時的水溫,水溶性香精加熱不得高於70度,油溶性香精不得高於120度。
6. 香精分日化香精和食用香精兩種。
II. 糖精
糖精(Saccharin)用作甜味劑,但不含營養。它為白色結晶性粉末,難溶於水,對熱安定,其甜度為蔗糖之300-500倍,不含卡路裏,吃起來會有輕微的苦味和金屬味殘留在舌頭上。其鈉鹽易溶於水。LD50為5000-8000 mg/kg;每日攝取安全容許量(ADI)為0-2.5 mg/kg。糖精可由鄰磺酸基苯甲酸與氨反應制得。主要用於食品工業,可用於牙膏、香煙及化妝品中。
在20世紀的60年代,各種學術研究表示,糖精可能是一種致癌物。在1977年,有一份研究報告表示,當老鼠餵食大劑量的糖精(差不多是幾百罐可樂中所含有的糖精量),患膀胱癌的機率明顯上升。在這一年,加拿大禁止使用糖精,而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提出了禁令,禁止食品中使用糖精。當時,糖精在美國市面上是唯一的代糖,這項禁令引起了民眾的強烈反對,尤其是糖尿病患者。最後,美國國會暫停糖精的禁令,規定所有含有糖精的食物必須顯示警告卷標表示,“糖精可能是致癌物質”。
有一些研究結果顯示,其曾在動物實驗中發現有導致膀胱癌的可能性,其動物致癌為陽性,大量攝入會引起血小板減少而造成急性大出血,可損害細胞結構及肝、腎,會誘發膀胱癌。但在人體試驗上並未發現有不良影響。
許多研究已證實糖精與患癌癥(尤其是膀胱癌)之間沒有相關性。 所有研究都指出一個明確的事實,正常劑量的糖精消費對人體健康並不會產生太大的影響。人們對糖精的安全性的質疑,來自一個有缺陷的研究,此研究指出大量代糖對實驗室白老鼠膀胱腫瘤產生的不良影響。進一步的研究顯示,糖精在白老鼠上的致癌原理並不適用於人類。美國國立環境衛生科學研究所在2000年得出同樣的結論,糖精已從疑似致癌物名單中除名。
在1991年,也就是禁令發布的14年後,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正式撤回了禁用糖精的提議,並在2000年,美國國會廢除了相關法規,糖精產品不必進行健康警告卷標。中國大陸允許使用糖精,但有用量限制:食品中應小於0.150g/kg,鹽汽水中應小於0.08g/kg。在歐洲,糖精作為食品添加劑的E編碼為E954 。
III. 味精
味精(Monosodium glutamate,MSG),也稱谷氨酸鈉,是一種谷氨酸的鈉鹽,屬於自然形成的最豐富的非必需氨基酸之一。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已把MSG歸入為一般認為安全 (GRAS)之列,而歐盟則視其為一種食品添加劑。MSG具有HS代碼29224220以及E編碼 E621。MSG的谷氨酸鹽與其它食品來源的谷氨酸鹽均具有相同鮮味。它們在化學上是相同的。食品工業生產廠商視MSG為一種增味劑進行銷售和使用,因為它可以平衡、融合和使其它味覺的整體感受變得豐富。
與其它調和香味結合前,純凈的MSG本身不含令人愉快的味道。作為調味品兼且在用量適當的情況下,MSG是可以增強其它風味活性物質,平衡並豐滿某些菜肴的整體口味。MSG能與肉、魚、禽肉、許多蔬菜、調味料、湯和鹵汁融合得恰到好處,從而增加某些食物(如牛肉清湯)的整體口味之偏好。不過,除蔗糖外,MSG和其它基本味道一樣,只能在正確的濃度下才可提高愉悅感。過量的MSG會迅速破壞菜肴的味道。雖然這種濃度隨著食物類型的不同而有所變化,但在清湯中,當每100ml中添加的MSG若超過1克,愉悅感得分則會迅速下降。此外,MSG與鹽(氯化鈉)和其它鮮味物質(如核苷酸)之間也會發生相互作用。為了取得最美的味道,最適宜的濃度才是壓倒一切的要求。由於具有這些特性,MSG可用於減少鹽(鈉)的攝取量,食用鹽可能會導致高血壓、心臟病和中風。即使用鹽量減少30%,使用MSG仍可改善低鹽食物的口味。與氯化鈉相比(39%),MSG的鈉含量(單位質量百分比)大約低3倍(12%)。其它谷氨酸鹽已經用於低鹽湯中,但其味道則遜於MSG。
MSG在調味食品中的安全使用時間已經超過了100年。在這段期間曾進行大量研究,旨在澄清MSG的作用、益處及安全性。在這方面,有關食品添加劑安全的國際和國家機構認為,作為一種增味劑,MSG在人類食用中是安全的。“MSG綜合癥狀”起初稱為“中餐館綜合癥”。
1995年,美國實驗生物學學會聯合會(FASEB)代表美國食物和藥品管理局(FDA)編撰了一份報告,報告做出了這樣的結論,即在“以慣常水準食用”時,MSG並不會構成危險,雖然在一個子組別中,明顯處於健康狀態的個人在未經食物攝入3克MSG時會出現MSG綜合癥狀的反應,但由於MSG綜合癥狀清單僅基於鑒定報告,因此現時尚無法確定與MSG是否存在其它因果關系。
IV. 雞精
雞精(Chicken essence)是以新鮮雞肉、雞骨、雞蛋為原料制成的復合增鮮、增香的調味料。可以用於使用味精的所有場合,適量加入菜肴、湯羹、面食中均能達到效果。雞精中除含有谷氨酸鈉外,更含有多種氨基酸。它是既能增加人們的食欲,又能提供一定營養的家常調味品。雞精產品更加註重鮮味,所以味精含量較高;雞粉則著重產品來自雞肉的自然鮮香,因而雞肉粉的使用量較高。
通常,以味精、食用鹽、雞肉/雞骨的粉末或其濃縮抽提物、呈味核苷酸二鈉及其它輔料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香辛料和/或食用香料等增香劑經混合、幹燥加工而成,具有雞的鮮味和香味的復合調味料。
谷氨酸鈉 ,g/100g ≥ 35.0
氯化物(以NaCl計),g/100g ≤ 40.0
呈味核苷酸二鈉,g/100g ≥ 1.10
幹燥失重,g/100g ≤ 3.0
總氮(以N計),g/100g ≥ 3.00
其它氮(以N計),g/100g ≥ 0.20
谷氨酸鈉,俗稱味精,含量要達到35.0%以上。
氯化物,這裏指的就是氯化鈉俗稱鹽,含量要低於40%
氮含量(用於檢測蛋白質“雞肉/雞骨含量”,可用三聚氰胺冒充)
也就是說只要雞精裏面雞肉雞骨含量高於3.2%,就符合雞精行業標準,是合格產品!
雞精不是從雞身上提取的,它是在味精的基礎上加入化學調料制成的。由於核苷酸帶有雞肉的鮮味,故稱雞精,不過雞精比味精更鮮。從衛生角度講,雞精對人體是輕微有害的,在烹調時,如果加入過多雞精,則會導致人體在短時間內攝取過量的谷氨酸鈉,超過機體代謝能力,直接危害人體健康,重則引起食物中毒,甚至致癌。
並非所有的菜肴都適合加雞精,燉煮、排骨等本身具有鮮味的食物時,加入雞精會讓食物走味,影響菜的味道。這時可以選用普通味精等調味品代替。還有一點需要註意的是,雞精含核苷酸,它的代謝產物就是尿酸,所以有(心臟或者免疫系統疾病或皮膚病,肝病)患者做飯決不能放雞精。科學調查認為,雞精食用量對人體,尤其是老年人、女性的健康有重大影響。
V. 雞粉
雞粉(Chicken powder)選用鮮雞為原料,配以多種復合調味料,經生物酶分解、真空濃縮及噴霧幹燥等高新技術工藝精制而成。雞精產品更加註重鮮味,所以味精含量較高;雞粉則著重產品來自雞肉的自然鮮香,因而雞肉粉的使用量較高。目前在西方國家已有80%左右的消費者選用雞粉作為調味品。兩類產品雖同屬鮮味料,但在配料和生產工藝上有許多不同之處,不能用相同的標準來衡量。
小結:
1,天然無害的只有一種:雞粉;
2,可能有害的有:糖精,味精,雞精;
3,無法確定有害的有一種: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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