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表於 2014-2-28 23:38:2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hkwatcher 於 2014-2-28 23:41 編輯
回復 hkpkboy #1 的帖子
港英時代(尤其是 97 問題浮現之前) 公務員很受市民尊重, 佢哋當自己管理市民嘅官(那時港督被稱為督憲 His Excellency, 司長稱為司憲 .....), 市民就算有何不滿都只有逆來順受; 回歸後, 經歷三任特首, 公務員受尊重程度一蟹不如一蟹, 曾幾何時被吹捧成全世界最優秀嘅香港公務員系統, 越來越走樣, 原因係市民嘅民主及人權意識高度膨漲, 佢哋要當家作主, 視公務員為服侍佢哋嘅僕人, 動輙向傳媒投訴, 甚至破口大罵, 以污言穢語侮辱公務員(連老師都認為只要為公義就可以公然說粗口!).
由騎在市民頭上嘅官變成服侍市民嘅僕人, 係由一個極端去到另一極端, 落差實在太大喇 ! 莫說前線公務員, 就算司局長甚至特首都受到刁民嘅侮辱 ! (不用提長毛、大舊呢啲立法會議員, 連所謂學民思潮嘅中學生都在特首居所之外公然大喝: " 梁振英, 你出嚟 ! ")
其實兩個極端都唔理想, 必須在兩者之間求取平衡 !
管理及維持社會運作一貫由公務員系統負責, 佢哋必須受到起碼嘅尊重才可以無阻礙地執行職務; 當然公務員嘅表現亦應受到市民嘅監察, 但現時已有各種渠道讓市民投訴公務員: 市民可向有關公務員所屬部門投訴, 若不滿意該部門嘅調查結果, 可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 再唔滿意, 可訴諸法庭(司法覆核政府嘅決定) ! 當然市民亦可以向不同嘅媒體申訴. 實在無需作出呢啲既不尊重別人又不尊重自己嘅行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