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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於 2013-5-4 22: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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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所需牌照類別指引
發牌工作
食肆、烘製包餅食店、凍房、工廠食堂、食物製造廠、臨時食物製造廠、新鮮糧食店、冰凍甜點製造廠、奶品廠、燒味及鹵味店和綜合食物店均須向食物環境生署 ( 食環署 ) 申領牌照。此外,食環署又簽發許可證給某些店舖,以供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如非瓶裝飲料、冰凍甜點、奶類及奶類飲品、切開售賣的水果、涼茶、涼粉、壽司、刺身、不經烹煮而食用的蠔、不經烹煮而食用的肉類、活魚、介貝類水產,以及由售賣機出售的食物等。食肆內的卡拉 OK 場所許可證亦是由食環署簽發。食物業處所須符合法例訂明的安全及生標準,才會獲發牌照。
須申領行業牌照的行業包括 (a) 商營浴室、殯儀館、厭惡性行業、泳池及殮葬商; (b) 戲院、劇院、娛樂遊戲機中心及展覽場地等公眾娛樂場所;以及 (c) 臨時公眾娛樂場所,包括由街坊或其他社團舉辦屬臨時的慈善表演或宗教儀式、臨時馬戲團及臨時跳舞派對。
暫准牌照
為方便食物業盡早開業,食環署推行暫准牌照制度,向已符合生、樓宇安全和消防安全各項基本規定的處所簽發暫准食物業牌照。暫准牌照的有效期為六個月,在這段期間,持牌人須履行所有尚未遵行的規定,才會獲發正式牌照。
牌照申請人如已符合所有基本的發牌規定,可在一個工作天內在食環署牌照簽發辦事處的櫃檯領取暫准牌照。
酒牌
擬售賣酒類飲品的人士,須先向酒牌局申領酒牌。酒牌局的行政及文書服務,由食環署人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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