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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到底是不是被輕判、今天引起很多討論,對於法官認為、林益世拿錢喬的事情、不屬於他的職權範圍、所以不能用貪汙罪論處,有律師批評這樣的法律見解、背離了政治生態和經驗法則;按照本案的邏輯,未來其他立委或民意代表收賄的行為、將難以規範,甚至民眾也會質疑、為什麼前總統__陳水扁類似的案情、不同法官卻有不同的標準?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一審合併宣判7年4個月,法官認為公務人員收賄是以他的職權範圍去影響他人,而收賄時林益世是立委,施壓對象是民營事業、並非政府機關的中鋼公司,所以不構成檢察官所指控的公務員違背職務收賄罪,但法界人士認為,做出這個判決的法官明顯不了解政治生態,背離經驗法則.
==律師 呂秋 走遠==
在政治圈到了 某一個高層之後
他的影響力 事實上
他是遍及於所謂的黨政
還有所謂的高層人事變動
都可以影響
林益世他的實質影響力
應該是可以影響到其他的
國營事業的人事
以及相關的職權運作
因此來適用貪汙治罪條例
是比較妥當的
此外,律師高榮志認為,如何認定公務人員的職務範圍,前總統陳水扁龍潭購地案判決,以總統有實質影響力,判決有罪;但遇到林益世,又不認為是職務行為,走回法定職權論,高榮志指出法院見解應該統一.
==律師 高榮志==
以它法律規定的法律職權
來做一個判斷
一直一直到之前
陳前總統案子之後
最高法院又突然改回了
實質認定說
那兩個標準一直跳來跳去
事實上 它就違反了
法院的第一個首要的
最重要的原則
其實就是公平法院原則
林益世案件判決結果也在政壇引發高度關注,民進黨立委質疑是否有政治力介入讓法官輕判,擔心這個判例會影響未來各種貪汙案的偵辦。也有國民黨立委認為判決與民意有落差,擔心會影響國民黨未來選戰.
==民進黨立委 吳秉叡==
讓人民覺得你 辦綠不辦藍
遇到有國民黨黨證 就輕放
==國民黨立委 羅淑蕾==
跟社會上大家的認知 差距蠻大的
朝野立委認為林益世案目前只是一審判決,對於引發的爭議,期待司法機關調查釐清案情,並對社會做出合乎法理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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