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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主題】:啥米攏愛錢!結婚60載嘿咻1次要5百 8旬翁控妻死要錢
【新聞連結】:http://www.nownews.com/2013/03/27/138-2918859.htm
【新聞出處】:NOWnews
【發布日期】:2012/03/27 Am 09:42
【文章內容】: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俗話說「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能夠結為夫妻本是緣分,若能攜手共度超過60載,可謂是羨煞旁人,真的是修來的福氣。但日前一對8旬夫妻,丈夫竟指控妻子「死要錢」,嘿咻一次付5百、洗衣一件10元,他無法再忍受而訴請離婚;妻子則稱丈夫都不給生活費只好出此下策,法官認為2人結婚共度一甲子很難得,應該珍惜緣分,不准離婚。
這起8旬丈夫指控妻子死要錢訴請離婚的案件,發生在台中市。這名84歲的老翁,他與80歲的妻子結婚63年,在30多年就已分居,但2人住處緊鄰,每天都還有互動。他控訴妻子視錢如命,分居前和妻子做愛一次要收5百元、洗衣服一件10元,做什麼事情都要付錢,2人常為錢的事情爭吵。
老翁提到,4年前他在田裡工作時突然昏倒,鄰居告知妻子,但對方從不關心,讓他自此感到心寒。妻子還會常無故打他,為此2人還協議,妻子不得再毆打他,也未經准許不得擅自進入對方房間,但妻子總是不遵守約定,甚至還在去年2月,遭妻子拿掃把猛打背部和小腿,老翁到醫院驗傷告妻家暴並訴請離婚。
妻子否認丈夫指控,自己從未因做愛、洗衣就向丈夫收錢,反控訴丈夫長年不給生活費,她都一把年紀還得自己種田養活自己,去年2月會打他是因為丈夫到田裡偷她的西瓜,還在外面玩女人,她才會氣不過拿掃把不小心勾傷丈夫手指頭。法官認為2人結婚超過一甲子很難得,因此判決不准離婚,全案可上訴。
【個人觀點】:都老夫老妻了.還離什麼婚呢!?老伴嘛~老來最好的伴嘛!就不要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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