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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愛我,還是需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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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29 23:55:1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著名的心理學家弗格姆(E.Fromm)在他的名著(愛的藝術)中有這麼一句名言:
不成熟的愛是--<因為我需要你,所以我愛你>
而成熟的愛是--<因為我愛你,所以我需要你>

一個人付出的愛是不是成熟,從他最原始的動機與表達得到驗證。

如果是基於需要(例如:因為我孤單,寂寞,所以我需要你陪我與安慰),那麼他所說的愛其實不是真愛,而是一種條件的需索卻假冒愛的名義。這假愛的鑑別非常容易,就是當他的需求已得到滿足(例如:因為你的陪伴安慰,他已不再感到寂寞),便會對你的存在覺得多餘與厭煩。

所以,當你的情人打電話給你,訴說他見不著你的日子真是茶不思飯不想,而求你趕過去給他看看的時候,你且慢高興,因為說穿了,他只是要你去給他下飯罷了!他只是需要你,那裡是愛你呢!

而真正的愛是無條件的自由付出,所謂需要,其實只是一種邀請:

他需要一個人和他共同完成這樁愛的事實,所以他對你提出邀請了。而這樣的真愛也很容易鑑別,就是當你對他的邀請婉拒甚至只是沈吟的時候,他立刻就能尊重你的意願而停步,而不會死追活纏,非要你答應才甘心。

何以故?只因他並不是荏弱的人格需要你去支持,而是秉其人格的獨立堅強,願邀你分享他生命的美好時光…因此我們說愛的第一要義就是自由,這一方面是指愛的付出應當基於自由意志,而別無潛在的陰暗動機。一方面則是指對對方人格自由的充分尊重,而不在付出的愛上面附帶有渴想,期望,要求乃至逼迫的壓力。

而真的相愛是一種愉悅甜美的經驗,而不是互相剝削的債務。但許多情人的相處卻總是從無私的愉悅始,而以沈重的負擔終,情人總忍不住想用對方的束縛來保障自己的安全,卻不知只會帶來更多的煩憂。而一個願意對方完全自由的人,又有誰捨得離棄?只是道理雖然簡明,當事到臨頭,總是不容易做到罷了!!!!

有人問:『你為什麼喜歡一個人?』

我只能夠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一個人,卻說不出為什麼喜歡個人。喜歡一個人,是一種感覺。不喜歡一個人,卻是事實。事實容易解釋,感覺卻難以言喻。愛情是忽然有一個人,我們覺得一見如故,很想靠近他,我們的內分泌忽然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很想擁抱他。以後,無論快樂或哀愁,我們也想不起當初為什麼愛他。只有當我們不愛一個人時,才會找出不愛他的原因,因為我們開始挑剔。

任何一個人,只要你去挑剔,一定找得出缺點。越去挑剔,缺點越多,我們便可以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他。我們想買一件衣服時,即使發現他有小小瑕疵,埋怨幾句,也肯將就,因為只有這一件,而且我們太喜歡它了,瑕不掩瑜嘛!假使我們根本不想買那件衣服,它的小小瑕疵便是致命傷。我們更會努力地找出其他缺點,譬如質料不夠挺,顏色太鮮豔,向售貨員證實,我們不是隨便來逛逛的,我有認真考慮過的呀!

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結合卻只有一個原因,原因就是:不需要原因

[ 本帖最後由 きちがい 於 2007-11-30 00:0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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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30 01:21:14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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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30 09:08:54 | 顯示全部樓層
又明白多一樣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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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2-1 02:01:3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きちがい 於 2007-11-29 23:55 發表
如果是基於需要(例如:因為我孤單,寂寞,所以我需要你陪我與安慰),那麼他所說的愛其實不是真愛,而是一種條件的需索卻假冒愛的名義。這假愛的鑑別非常容易,就是當他的需求已得到滿足(例如:因為你的陪伴安慰,他已不再感到寂寞),便會對你的存在覺得多餘與厭煩。


睇完呢句...個頭暈一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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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2-19 23:47:06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 きちがい 的帖子

Good points.... !!

I wonder I am in Need or in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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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2-25 15:44:55 | 顯示全部樓層
多謝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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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3-9 11:07:40 | 顯示全部樓層
多謝Good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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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3-14 00:59:33 | 顯示全部樓層
唔愛又點會需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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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3-14 12:29:43 | 顯示全部樓層
小小瑕疵便是致命傷........反映了很多人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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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4-5 02:32:41 | 顯示全部樓層
Thanks for 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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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貓.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8-4-14 00:00:07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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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4-20 23:34:0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貓貓. 於 2008-4-14 00:00 發表
最後那句很精闢: 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結合卻只有一個原因,原因就是:不需要原因

所只不應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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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4-21 02:49:03 | 顯示全部樓層
多謝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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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4-21 23:41:33 | 顯示全部樓層
又愛又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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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5-24 23:26:29 | 顯示全部樓層


To all lover in this worl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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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5-27 00:04:05 | 顯示全部樓層
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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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6-7 09:59:57 | 顯示全部樓層

非常精境...

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結合卻只有一個原因,原因就是:不需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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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6-11 08:13:57 | 顯示全部樓層
上半部, 十幾歲就已經明白瞭解同恴

但係, 下半部 "你為什麼喜歡一個人?", 就唔同意. 當然, 作者唔想我地因為 一個需要 而去愛一個人. 但係, 點解去愛一個人都唔知, 當feel無左, 就散了. feel 係好轉變. 一睇身旁的人, 就會因少少事唔開心或發脾氣啦, feel 跟本係靠唔住. 呢個作者跟本 最後係播毒藥.

聽過一D婆婆講, 結左婚成幾十年, 宜家都70歲, 佢地當初愛對方的原因, 例如: "佢靚仔呀" "佢好傻呀".

真正去愛對方, 係由欣賞對方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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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6-11 08:14:3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貓貓. 於 2008-4-14 00:00 發表
最後那句很精闢: 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結合卻只有一個原因,原因就是:不需要原因


呢句先最癈
作者係度放毒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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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8-7-4 02:34:26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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