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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大手掃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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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2-25 11:03:0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上周五政府又再出招,調高從價印花稅以壓抑樓市炒風,但從稅務局其中一項問與答,令筆者看到「目瞪口呆」,買家若過往從未購入住宅物業,而一次過大手買入幾個單位,亦只需支付舊稅率,因印花稅是以文書為基礎來徵收,由於只有一份買賣協議,所有在合約內的物業單位(因被視為單一的住宅物業)均可按舊稅率繳納印花稅,如此,是在鼓勵買家大手「掃貨」嗎?筆者只能說,這是個制度又癲,人又癲的年代!

http://www.am730.com.hk/article.php?article=143653&d=1979

咁都得? 咪即係鼓勵(強國人)大手掃貨....不過...前題都要個賣家一次有咁多件貨出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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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2-25 13:35:30 | 顯示全部樓層

政府近年來好似慣左唔理新施政有咩漏洞, 等個社會去幫佢地搵出黎, 然後至諗點補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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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2-25 13:55:43 | 顯示全部樓層
呀吓 發表於 2013-2-25 13:35
政府近年來好似慣左唔理新施政有咩漏洞, 等個社會去幫佢地搵出黎, 然後至諗點補鑊.... ...

之前既就係....今次係特登......

你睇下佢兩條問答....明顯係諗左先出....

至少我諗到賣相連單位時可用

問 (31) : 一 名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 在 香 港 沒 有 任 何 住 宅 物
業 , 在 同 一 日 , 他 簽 署 多 份 買 賣 協 議 , 購 入 多 個
住 宅 物 業 。 那 宗 交 易 可 按 舊 稅 率 繳 納 「 從 價 印 花
稅 」 而 那 些 交 易 須 按 新 稅 率 繳 納 ?


答 (31) : 最 先 簽 立 的 買 賣 協 議 會 按 舊 稅 率 , 徵 收 「 從 價 印
花 稅 」, 而 其 他 買 賣 協 議 則 會 按 新 稅 率 徵 稅 。 該
名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須 就 每 一 份 聲 稱 可 獲 豁 免 以
新 稅 率 計 算 的 「 從 價 印 花 稅 」的 買 賣 協 議 , 作 出
法 定 聲 明 , 聲 明 他 在 購 買 有 關 住 宅 物 業 時 , 是
否 在 香 港 擁 有 其 他 住 宅 物 業 。



問 (32) : 一 名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 在 香 港 沒 有 任 何 住宅 物
業 , 他 簽 署 一 份 買 賣 協 議 , 同 時 購 入 多 個 住 宅
物 業 單 位 。 那 一 個 物 業 單 位 可 按 舊 稅 率 繳 納 「 從
價 印 花 稅 」而 那 些 住宅 物 業 須 按 新 稅 率 繳 納 ?



答 (32) : 印 花 稅 是 以 文 書 為 基 礎 來 徵 收 ,由 於 只 有 一 份 買
賣 協 議 , 所 有 在 合 約 內 的 物 業 單 位 均 可 按 舊 稅
率 , 繳 納 印 花 稅 。 事 實 上 , 在 買 賣 協 議 內 的 所 有
物 業 單 位 會 被 視 為 單 一 的 「 住 宅 物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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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2-25 15:07:46 | 顯示全部樓層
回應 yk8686 #1 的帖子

都話 CY無料到,做乜錯乜。E+李生擺明串你個死窮鬼CY ,又無錢無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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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2-25 17:41:08 | 顯示全部樓層
回應 yk8686 #3 的帖子

香港太多有錢人可以一口氣買多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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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2-25 19:45:43 | 顯示全部樓層
yk8686 發表於 2013-2-25 13:55
之前既就係....今次係特登......

你睇下佢兩條問答....明顯係諗左先出....

正苦個指引好似未出喎
睇你又link又搵唔返
冰個講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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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2-25 20:15:5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yk8686 於 2013-2-25 20:16 編輯
lawson. 發表於 2013-2-25 19:45
正苦個指引好似未出喎
睇你又link又搵唔返
冰個講架?


http://gp.search.gov.hk/search?q ... 1&site=ird_home



你去click第一條link 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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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2-26 10:07:24 | 顯示全部樓層
yk8686 發表於 2013-2-25 20:15
http://gp.search.gov.hk/search?q=%E5%BE%9E%E5%83%B9%E5%8D%B0%E8%8A%B1%E7%A8%85&output=xml_no_dtd&c ...

第一, 二條link都死左
我諗佢知有問題
所以改
其實一向就依啲怪野
好似bsd同ssd
佢係q& a都會有詳細指示
但今次好似仲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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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2-26 10:14:30 | 顯示全部樓層
lawson. 發表於 2013-2-26 10:07
第一, 二條link都死左
我諗佢知有問題
所以改

click 條 link 既文字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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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2-26 10:20:1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肥叔叔 於 2013-2-26 10:20 編輯

如果真係 強國人 大手入貨,  就正正係李老闆既意向,
而家開始傾 cut 減自由行,  酒店業前景相信都唔會再大發展,
拆細/灘分個風險俾強國人, 等佢地 take risk
我地唸到, 阿李生都一定唸先過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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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2-26 10:45:21 | 顯示全部樓層
lawson. 發表於 2013-2-26 10:07
第一, 二條link都死左
我諗佢知有問題
所以改

law版你覺得佢地會有"詳細指示"嗎?

我覺得佢地d point 好怪....

好似 ssd 咁....買左未夠年期既近親轉讓可豁免....

反而買左n年後....再近親轉讓就要坐3年....

由case 1睇..我估即係視近親轉讓為非交易買賣, 純屬近親資產轉移, 所以有豁免,

但apply返去case2就行唔通....你點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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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2-26 10:47:01 | 顯示全部樓層
肥叔叔 發表於 2013-2-26 10:20
如果真係 強國人 大手入貨,  就正正係李老闆既意向,
而家開始傾 cut 減自由行,  酒店業前景相信都唔會再大 ...

除左一手新樓, 二手市場其實又好難一次有多個單位一齊交易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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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2-26 11:24:3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肥叔叔 於 2013-2-26 11:27 編輯
yk8686 發表於 2013-2-26 10:47
除左一手新樓, 二手市場其實又好難一次有多個單位一齊交易掛


應該唔難, 第一手都係李老闆, 一次過賣俾你,
即好似一手咁  

到時又好似玩(加盟店)咁,
都要俾管理費/營運費/雜項開支/經理獎金....... 九萬幾樣費
你賺唔賺到錢唔關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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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2-26 11:31:56 | 顯示全部樓層
肥叔叔 發表於 2013-2-26 11:24
應該唔難, 第一手都係李老闆, 一次過賣俾你,
即好似一手咁  

我意思係二手C樓, 我諗唔會個個業主HOLD 10間 8間.....又一次過打包出售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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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2-26 11:32:18 | 顯示全部樓層
肥叔叔 發表於 2013-2-26 11:24
應該唔難, 第一手都係李老闆, 一次過賣俾你,
即好似一手咁  

劃時代既投資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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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2-26 11:39:30 | 顯示全部樓層
yk8686 發表於 2013-2-26 11:31
我意思係二手C樓, 我諗唔會個個業主HOLD 10間 8間.....又一次過打包出售掛

會唔會一次過出貨咁真係唔知,
一LOT過, 佢地閂埋門, 仲有好多野會傾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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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2-26 11:40:45 | 顯示全部樓層
色途幼幼 發表於 2013-2-26 11:32
劃時代既投資產品

其實以前都有, 只係而家多記者放大黎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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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2-26 11:47:04 | 顯示全部樓層
肥叔叔 發表於 2013-2-26 11:40
其實以前都有, 只係而家多記者放大黎講

你先係老行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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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2-26 11:54:25 | 顯示全部樓層
色途幼幼 發表於 2013-2-26 11:47
你先係老行尊

非常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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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2-26 11:56:00 | 顯示全部樓層
色途幼幼 發表於 2013-2-26 11:47
你先係老行尊

我唔係呀大佬

之前外國都好興加盟酒店, 你做二屋東包大租, 你再分租俾自己NETWORK親友
再有之前 董伯伯上任, 都有申報會展咩咩酒店, 擁有其中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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