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樓主 |
發表於 2012-12-9 12:56:05
|
顯示全部樓層
(12) 出售資產
企業如需結束現有業務,通常情況下有三種選擇:清算、資產出售和股權轉讓。
資產出售是指購買方以現金、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為對價收購賣方公司全部
或實質全部的資產而接管賣方公司的營業。對於購買方來講,也就是資產收購。
資產出售是中外合資企業退出目前經營行業的一種常用的方式,
這種方式並不消滅法人主體,所以在資產出售之後,法人只是獲得了
資產出售的對價,理論上,資產出售所得對價還是法人財產,
而不是股東財產,股東只享有所有者權益。
其中,會計師費用按照擬出售資產價值和工作難易程度確定,
律師費用也按照同樣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
(需提醒的是,相同質量的服務有時收取的費用會相差很多)。
其他費用按照實際支出或政府確定的標準收取。
資產出售時,主要考慮的問題無疑是出讓價格的高低,因此一定要注意出售方式。
實踐中,多數公司選擇打包出售、分拆出售以及整合後出售等方式,出售價格往往相差很遠。
一般來說,在資產出售後,收購方取得合同中約定的各項資產的所有權,
通常用這些資產繼續原營業;出售方取得收購方支付的對價而喪失所出售資產的所有權。
但實踐中更多的情況是,資產出售方因資產出售而停止了原有經營,
進而進行清算並最終導致法人地位的終結。
因此,有趣的要點可能與 "出售價格往往相差很遠", 從而達到一定的財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