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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對於持有其他公司的股權投資,在不同情況下,會作不同的資產分類,而相關會計處理及對盈利的影響也有所不同;而資產分類亦要在情況改變下再作評估。以下就是一個近期的例子。
入賬方式或有變 興銀盈利貢獻 恒生冇有怕 (轉載)
佔恒生銀行(011)上半年盈利達25%的內地興業銀行,將進行定向配售新股,外界關注興銀貢獻以權益入賬方式會否改變,令恒生盈利出現突變,以及恒生在興銀董事會內代表席位會否被其他新「上位」股東取代。興銀則強調,恒生仍可按慣例,明年就董事代表提名。
證券界指,恒生能否維持興銀董事會代表,未必是決定入賬方式唯一考慮,惟即使入賬方式有變,對今年度恒生從興銀已累計入賬盈利影響有限,但未來入賬方式會否改變,分析員則意見分歧。目前恒生在興銀董事會的代表是恒生執行董事馮孝忠。
興銀:恒生可提名董事
興銀董事會秘書辦公室發言人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關於該行定向增發新股計劃,還在等候中證監審核,雖然目前已接近年底,但「我們會力爭在今年內完成」,意指包括完成監管審批程序及向股東新增配發股份等工作。
對於人保集團(1339)連同旗下中國財險(2328)及人保壽險獲配售合共13.8億股興銀A股後,所持權益將增至10.92%,與被攤薄後的恒生權益相同,恒生在興銀董事會內代表席位會否由人保代表取代?興銀發言人說,該行將於明年舉行董事會遴選工作,董事提名將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進行操作,只要持有該行3%以上的股東,都可向董事會提名董事代表,「恒生作為興業銀行3%以上權益股東,明年亦可按慣例,向董事會提名代表董事。」
恒生銀行財務總監梁永樂回應說,興銀配售尚待完成,現階段難評論入賬方式會否轉變;他重申,入賬準則是否改動,或衡量恒生對所投資公司能否維持重要影響,並非單憑董事會內是否有代表席位,或執行委員會內有否本身代表決定。配售後,他說新增股東會帶來變化,恒生權益亦將下降,故該行需綜合全盤因素,與核數師商討後,才能評估最適當入賬方式。他同意,即使假設入賬安排有變,亦是以交易完成日起計,故對今年度恒生已累計的興銀盈利影響極微。
法巴:可保入賬不變
法巴證券執行董事陳志銘相信興銀完成配售後,恒生仍可保原來入賬方式不變,因即使被攤薄,恒生權益仍達10%以上,可構成重要影響,而在《巴塞爾資本協定三》規定下,有關投資對恒生的核心資本扣減,與目前《巴二》比較亦無重大影響,恒生與興銀合作一直良好,維持董事會內代表席位訊號正面。不過,另一證券研究主管認為,人保增持後必會委派代表加入董事局,興銀董事總數增加,恒生影響力會降低,而興銀資產總值已超過恒生,但持股權益下降,恒生很難聲稱仍對興銀構成重要影響,早晚要更改興銀貢獻的入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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