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11月1日強積金制度將進入一個新里程,俗稱強積金「半自由行」的「僱員自選安排」將於該日正式實施。根據不同團體的調查結果,巿民對半自由行仍存在不少誤解。
誤解1: 我可以將所有現職強積金供款轉到自選的強積金計劃
強積金半自由行實施前,一般打工仔的強積金計劃是由僱主選擇,僱主會每月從打工仔人工中,扣起強積金供款並連同僱主所需的供款部分,一併存入打工仔的強積金供款賬戶。現職強積金賬戶的供款需要等待打工仔離職後才可轉到其他強積金計劃。
半自由行實施後,打工仔每公曆年(即年頭至年尾) 可有一次機會將現職強積金供款賬戶中所累積的「僱員強制性供款」及相關投資回報一筆過轉到自己心儀的強積金計劃。但「僱主強制性供款」及相關投資回報於在 職期間仍然不可轉移。然而,滙豐最近公布的一項調查顯示,只有略多於三分一受訪者知道強積金半自由行只容許成員將現職僱員強制性供款部分所產生的累算權益 轉移到自選的受託人及計劃。
誤解2:申請轉移成功後,僱主會將我日後現職的強積金供款,供到我新選的強積金計劃
不少人誤以為轉移一旦成功後,僱主便會自動將往後僱員的供款直接供到僱員自選的強積金計劃。這其實是一個誤解。強積金半自由行只准許僱員轉移現職賬 戶中已累積的僱員供款及相關回報,轉移並不會影響將來的供款。換言之,僱主仍會繼續於沿用的強積金計劃作出供款。打工仔如要轉移僱員供款的累算權益,需要 每年填寫轉移表格一次。強積金服務商亦只可於接到打工仔的轉移申請後,方可轉移相關的累積供款。強積金服務商在沒有收到成員的轉移指示之情況下,是不會每 年自動為打工仔安排轉移的。
誤解3:轉移沒有風險
半自由行下,由於手續較繁複,權益轉移程序一般需要約6-8個星期。簡單來說,新受託人會核對你遞交的轉移表格,檢查無誤後便會通知你的原受託人開 始進行資產轉移。原受託人收到指示後會核實你的簽名及其他資料,如一切正確,便會安排賣出你相關的強積金累算權益,並以支票形式將所得金額送到新受託人 處,新受託人便可為你買入新的基金單位。
與一般零售基金一樣,強積金基金是以未知價方式進行交易,基金的交易價格要待交易日收市後,根據基金淨資產值來釐定。強積金基金的買賣不但不能以指 定價格進行,而且由於轉移過程需時,因此亦不可指定基金買賣的日期。加上由原受託人賣出持有的基金至新受託人買入新基金期間有數天投資真空期,如遇上市場 波動,有機會出現「低賣高買」的情況,這些風險一般都被忽略。
此外,如果你現時有投資於強積金保證基金,作出任何轉移決定前,請了解清楚會否因轉移而令你未能符合某些保證條款,從而喪失預期可得的保證回報。
登入後,內容更豐富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賬號?註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