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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0-12 13: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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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佈
「攜手扶弱基金」將於下星期一(十月十五日)開始接受非政府福利機構遞交第八輪申請。該基金鼓勵跨界別合作,扶助弱勢社群,惠及有需要人士。
社會福利署(社署)發言人表示,「攜手扶弱基金」第八輪撥款申請將優先考慮以下類別的計劃:
(一)旨在提升生活質素、提高就業能力/技能、提升個人能力及倡導共融的計劃;
(二)能夠提供成效評估的計劃;
(三)可持續與商界維繫策略性伙伴合作關係及獲得商界支持的計劃;
(四)能針對社會問題作出及早介入及提供預防措施的計劃。另外,計劃如能有策略地接觸、提供支援及服務予弱勢人士,如隱蔽長者、患病人士、貧窮及被孤立的家庭、居住於弱勢環境的兒童、雙失青年及健全的失業人士等,在審核時將較佔優勢;及
(五)能顯示非政府福利機構為配合受惠人士不斷轉變的服務需要而提供適切服務及擴展與商界伙伴合作網絡的計劃。
凡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真正慈善非政府福利機構,均可向基金申請等額資助。在香港註冊及經營業務的商業機構或其設立及管理的慈善信託/基金的捐贈,均可獲接納。每間非政府福利機構最多可提交及獲批十個計劃,而每宗獲批申請的資助上限為二百萬元。
為方便非政府福利機構申請及加快審批程序,凡申請金額為十萬元或以下的計劃,可使用「簡易申請表格」,有關表格可從社署網頁下載。發言人續說,社署將會透過電郵通知非政府福利機構、商會及商界伙伴,並利用網上平台、機構探訪及地區宣傳等活動推廣基金的內容。此外,社署亦會舉行簡報會,向業界介紹申請須知。
特區政府在二○○五年撥款二億元設立「攜手扶弱基金」,透過政府的等額資助,鼓勵商界伙伴捐款及參與非政府福利機構建議的福利計劃,以扶助弱勢社群。部分商業機構更積極參與有關福利計劃,並提供企業義工服務幫助弱勢社群,合力建立一個充滿愛心的社會。鑑於成效十分理想,基金於二○一○年再獲政府額外注資二億元,繼續推動有關計劃。
「攜手扶弱基金」自設立以來,已透過七輪撥款申請,批出約二億四千萬元撥款予140間非政府福利機構推行564項社會福利計劃,與906間商業機構攜手為超過80萬名弱勢人士提供各種適切的服務。
受惠人士類別(以撥款總額計)依次為處於弱勢的家庭(19%)、兒童(19%)、長者(16%)、殘疾人士(14%)、青年(12%)、婦女(4%)、失業人士(4%)、新來港人士(2%)、少數族裔和其他人士(包括露宿者、更生人士、長期病患者及吸毒人士)(10%)。
「攜手扶弱基金」將於下星期一開始接受第八輪申請,截止日期為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如有查詢,請於辦公時間聯絡社署「攜手扶弱基金」秘書處(電話:2892 5104/2892 5304,電郵:[email protected])或瀏覽社署網頁www.swd.gov.hk。
完
2012年10月12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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