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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搵食」艱難,有調查發現,近半數零售業僱員每周工時達54小時或以上,更有逾一成受訪者每周工時長達60小時或以上,嚴重超過世界勞工組織建議的40小時。另外,有近半數受訪者要超時工作,平均每星期加班3.5小時;團體促請政府訂立標準工時,以及規定僱主須支付正常薪金1.5倍加班費。
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在6至7月,分別於銅鑼灣、灣仔、西灣河、旺角、尖沙咀等15個地區的商場及地舖,以問卷調查形式訪問208名零售業員工。他們昨日發表調查報告,調查顯示,近75%受訪者每周工作超過世界勞工組織建議的40小時,當中近一半人每周工作達54小時或以上;更有逾一成受訪者每周工時長達60小時或以上。
政府極須訂立標準
調查又發現有近半數受訪者要超時工作,平均每星期加班3.5小時,當中有接近兩成表示,超時工作並無補償。逾七成受訪者指工時長令他們減少與家人相處及約會朋友,近半稱工時長令家人不滿,且因工時而難以兼顧家庭責任而感到內疚。近五成受訪者表示,長工時對他們的健康構成很大的影響,當中,過半受訪者表示在工作期間出現疲倦、壓力和腰背疼痛等徵狀。
委員會政策研究員幹事羅佩珊昨日在記者會上指出,工時長影響僱員的家庭及社交生活,甚至影響健康;但現時的《僱傭條例》並無訂定任何加班費、工時上限或休息日工資以保障僱員。
委員會認為,特首梁振英應盡快成立專責委員會,不應以研究為名,一再拖延立法制訂標準工時,呼籲政府盡快推行標準工時立法,以落實特首競選承諾。
委員會建議,政府應從速立法制定標準工時,並提出每周標準工時為44小時、每周最高工時上限為54小時。另外,委員會亦建議,政府應參考國際經驗,規定僱主須支付正常薪金1.5倍的加班費,以尊重僱員的額外付出,如放棄本應有的娛樂活動、家庭時間和進修機會等。
呢個話題其實都講左好耐,每屆政府都鍾意擺出黎講一下然後又收埋佢。我始終都傾向贊成某部分工作可以設立標準工時,而零售其實係可以考慮既職業之一。係職安健黎睇限制左最高工時都係一件好值得鼓勵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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