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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中罪(The Bone Collector)第十八回之「不合格的壞人」(史詩式香港骨場遊記)
最近寫此系列遊記時,回憶返之前自己的所有情史(?),浮沉慾(愛)海十多二十年,可以說有開心,有傷心,有失去的,有得到的,如果給我多一次機會選擇的話,我仍然會不顧一切勇往直前衝上前愛下去,所以我老朋友時常說我不是一個合格的滾友,而只是一個心靈空虛永不滿足的寂寞男人。
其實每一次沉船,我總是在想究竟自己發生甚麼事,為何自找麻煩,但每次總是有兩個不同性格的自己在腦中交替出現: 理智的 和 任性的
理智的我:
男人出來玩本來就是為了來輕輕鬆鬆及發洩一下,攪到自己訓唔安,坐唔落,那又何苦呢?
要玩感情就不用出來偷跳,出來偷跳就是想發洩之餘,不想囡囡太上身。
根本就是生活在兩個世界的人,在夜場遇見,就只是在平行時空中突然的相遇,是沒有未來,沒有結果的。
相處愈久,大家的經歷愈多,到分手的一刻,只會更傷心更難過。
如果她對你的感情愈真,對妳愈好,以你拖泥帶水的性格,只會愈沉愈深,不能自抜。
根本就是任性地在玩火,為了一個囡囡,值得放棄自己多年來的幸福家庭,之後又怎樣再面對自己親人、朋友及同事。
誰都知道戀愛(?)在剛開始的時候總是甜蜜,到真正要一起相處時,她怎樣好?繼續做骨妺?不做這行業,可以做甚麼?養得起她嗎?做妳的小三?離婚再娶她?你的孩子怎麼樣?
任性的我:
自己年紀不少,遇上喜愛的人,還在等甚麼?可以戀愛的日子已所餘無幾了。
比起自己的太太,我與囡囡有更多說不完的話題,她很了解我,體貼我,我們無所不談,相對那段已老死的婚姻,她給我在精神上肉體上更大的動力。
成年人誰人還可以是一張白紙,我愛只是現在未來的她,過去的事,who care?
就是知道每次相見相處不易,令每次愛得更熾熱投入。
我是喜歡她?可憐她?或就是愛她那小烏依人崇拜我的表情。
我一直認為「愛」在風花說月之地是用來「造」,不是用來「談」,說我是易動情也好,本來感情空虛也好,我知道是我本身那拖泥帶水,不愛傷害人的性格累事,但每每最後就最總是傷害了別人傷害了自己;我知道所有源頭都出在自己身上,今次死過翻生,在另一個場總又會碰上另一個心頭好,又再沉一次,不斷的在夜遊經歷上,跌跌碰碰中浮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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