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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exologist 於 2012-8-11 16:21 編輯
盤點倫敦奧運會十大爭議判罰
當體育“夢想”照進規則“現實”,倫敦奧運會上,有人合理利用規則巧取冠軍,有人受縛于規則遺憾丟金。無規則,不成方圓。雖爭議不斷,但現代體育的發展,正是基于規則的不斷完善和改進之上。
不過,倫敦奧運閉幕之後,國際奧委會認可的各單項體育組織或許該好好總結一下各自的判罰與規則爭議。如果還有時間和閒錢,可以順便在賽場上添置更多精密的監視儀器。
羽毛球——女雙消極比賽選手被取消資格 8月1日,世界羽聯宣布,取消四對在倫敦奧運會小組賽中消極比賽選手于洋/王曉理(中國)、鄭景銀/金荷娜(韓國),河貞恩/金旼貞(韓國)與波莉/喬哈裏(印尼)的參賽資格。圖為7月31日,于洋/王曉理(右)在倫敦奧運會羽毛球比賽女子雙打小組賽中以0比2不敵韓國選手鄭景銀/金荷娜。新華社發 (唐詩攝)
羽毛球“讓球風波”
因為“消極比賽”,包括中國羽毛球一號女雙于洋、王曉理在內的8對選手被取消參賽資格。世界羽聯在開賽不久的這一重罰,可謂倫敦奧運會最具爭議的判罰之一。
“讓球風波”引發了關于體育道德、規則合理性等多個話題的持續討論,還有不少人表達了對運動員多年付出“毀于一罰”的惋惜和同情。
競技體育爭勝避敗的邏輯不會改變。無論規則制定者,還是比賽參與者,都需思考如何才能讓體育變得更純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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