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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黃梅戲
舊稱黃梅調或採茶戲,是安徽省的主要戲曲劇種,在湖北、江西、福建、浙江、江蘇、和香港特區等地以及中華民國台灣亦有黃梅戲的專業或業餘的演出團體,受到廣泛的歡迎。黃梅戲原為安徽省安慶市一帶的地方戲,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迅速發展成對全中國有影響力的劇種,並揚名海外。2006年黃梅戲入選第一批中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起源:
黃梅戲原名採茶戲、黃梅調,發源於湖北黃梅。黃梅戲是從農村中成長起來的民間小戲,經過獨角戲、兩小和三小戲、三打七唱、管弦伴唱四個階段,前三個階段在湖北黃梅完成,因乾隆、道光時期連年的水災,隨著黃梅災民流向安徽安慶。受當地語言,說唱音樂及「徽調」、「高腔」的影響,豐富了自己,逐步發展成為具有地域特色戲曲劇種。民國九年(1920年)的《宿松縣誌》第一次命名「黃梅戲」。
舊社會時期的黃梅戲,常常為統治階級不屑,常被視為「傷風敗俗」的「花鼓淫戲」而禁演,不載入史冊,又缺少文字記錄可資查考。新中國時期,一大批青年文藝工作者跋山涉水,傾情民間為黃梅戲尋源。因當時有大批黃梅戲民間藝人健在,按照他們的師承關係和親身經歷,黃梅戲形成的年代,可以追溯至清乾隆年間,通過大量歷史資料和口碑資料的印證,得出了黃梅戲發源於湖北黃梅,流傳於鄂、贛、皖毗鄰地區,發展於安徽安慶的共識,並廣泛應用於典籍之中,這個時期有王兆乾的《黃梅戲音樂》和陸洪非的《黃梅戲早期史探》。八〇年以來,安徽先後出現安徽桐城說、懷寧說和太湖說,再後來伴隨著黃梅戲入選文化部第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有關爭論愈演愈烈,有人認為有經濟因素在作祟。九十年代中期以來,安徽文藝研究所所長王長安從文學和戲劇要素的角度提「黃梅調源於湖北,黃梅戲出於安徽」的觀點。
特色:
黃梅戲用安慶方言或普通話念唱,唱腔淳樸流暢,以明快抒情見長,具有豐富的表現力;黃梅戲的表演質樸細緻,以真實活潑著稱。黃梅戲來自於民間,雅俗共賞、怡情悅性,她以濃郁的生活氣息和清新的鄉土風味感染觀眾。 早期黃梅戲的演齣劇目,大多為老藝人自編自演的反映底層民間生活的小戲。
行當:
黃梅戲行當有小生、小旦、小丑、正旦、老生、老丑等。黃梅戲行當劃分並不嚴格。
黃梅戲早期就是以「二小戲」(小生、小旦)、「三小戲」(小生、小旦、小丑)為主。
唱腔和曲調:
黃梅戲的唱腔曲調十分豐富,特點也各不相同,根據它們的使用範圍,表現形式和音樂內涵,我們還是就其劇目的分類而定,同樣分為兩大類。一是反映各種小戲的曲調為「花腔類」;二是反映正本戲的曲調為「平詞類」。
花腔,是黃梅戲所有「兩小戲」和「三小戲」唱腔的總稱。黃梅戲的花腔小戲曲調色彩豐富,是前輩藝人長期實踐,集體智慧的結晶。它們很大一部分是從民間歌曲小調中演變而來,其中有的本身就是民歌小調。所以唱腔中體現著淳樸的民歌風味和明快的生活氣息,並保持著相當濃厚的歌舞性。
平詞類,基本屬於板腔結構的唱腔,它的產生晚於花腔小戲,但在形式和表現上比花腔小戲又有所突破和前進。「平詞類」唱腔包括「平詞、八板、火攻、對板、哭板、彩腔、二行、三行、仙腔、陰司腔等。這些唱腔一般來自民間的「道情」、「彈詞」、「高腔」、「花鼓腔」等說唱音樂。其特點是:唱詞句法嚴謹規範,音韻分明,多為完整的十字句和七字句組成。曲調穩健、板眼固定,質樸洒脫、結構完整,表現力強、富於變化。並在其基礎上延伸和發展了一套與之密切相連的附屬性唱腔曲調以及較為規範的轉換方式。所以「平詞類」唱腔又稱為「板腔體」唱腔。平詞類唱腔正是由於它具有說唱音樂的這些特點,所以它的可塑性強,表現力豐富,常作為劇目中主要唱段的首選曲調和專用唱腔,它是黃梅戲聲腔藝術中的主要腔系。
樂器:
黃梅戲主要伴奏樂器為高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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