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09年3月22日,我們分手一週年。
去年今天,早上11時半左右,我,被一個陌生女人,推進深淵;我和你的感情,也因此萬劫不復,永不超生。
一年過去,我對這個女人,仍耿耿於懷;雖然,你多次強調,跟我離婚,與她無關;但你認為我真的能將她放在一旁置諸不理嗎?而你,如沒有她,能下定決心,跟我離婚嗎?
其實,我耿耿於懷的,是她的身份。我,居然無法跟一個人盡可夫的女人相提並論。
對不起,我未能大方到能夠不介懷她的地步;但我有嘗試不憎恨她。
她曾經用你的手機,在某個清晨的5時許,發了一個短訊給我,內容大致上是要替你跟我道歉,並希望我能盡早適應沒有你的生活;我收到短訊後,在想:是貓哭老鼠嗎?
這一年來,你是無法想象,我是怎樣度過的。
從前,我是個只懂笑的人,即使面對著多不開心的事,隔一個晚上便會忘記得一乾二淨。
這一年的我,睡是哭著睡,哭著醒;吃不下,人人都迫我吃,邊吃邊流著淚;即使有朋友相伴,我也只能裝出笑臉;獨處時,腦袋滿滿是你和我昔日開心愉快的影像;太想你時,就擁著熊貓寶哭;看著我們從前的相片,也只有哭。
這一年,除了眼淚,還是眼淚。
我無法找到一個方法,將你從我心中除掉。我也無法憎你,因為你一直待我很好。
朋友們想盡辦法,為我安排節目,填滿我的時間,不讓我感到孤單;甚至有朋友因為怕我受不了一個人住,而搬來跟我同住;他們都說我變了。
人人都說你瘋了,我不同意,你沒有瘋,只是一時間,無法面對自己,無法面對我;我猜你應該不太確定自己這個決定對不對,但反正事情已落得這個田地,就只好將計就計,離婚就離婚。
去年,從國外回來後,朋友們再見到我的時候,都說我看起來氣色不錯,還鼓勵我說很快便會事過情遷;我也以為自己已經好起來,也以為自己可以對抗得到抑鬱的情緒;可是,我錯了。
在現實裡,一切比想象中來得困難萬倍。
往日喜歡群體生活的我,現在很多時候,寧願一個人留在家中,什麼地方都不想去,什麼人都不想見;因為不想假裝開心,不想假裝“沒有什麼大不了”的樣子。
可是,獨處時,無論是看電視、上網、看書、洗澡、刷牙、睡覺、望彌撒、逛街...,都會忽然流下眼淚。
朋友們經常為我安排一些戶外節目,例如行山;他們都不知道,有些地方,我不想再去,因為那些地方令我想起你。我無法推卻他們的好意,但身處從前和你一起曾經開心過的地方,眼前總會好像看見你在我身邊一樣;可是,只消一刻鐘,幻覺就會消失,迫我返回現實。
早陣子,翻看你留下來的東西時,發現“流沙”的結他譜,你一直很喜歡這歌;從前,我一直聽不明白歌詞的意思,也不明白為何你那麼喜歡這歌(我知道除了旋律,一定因為歌詞能夠引起你的共鳴,你才會那麼喜歡的);現在,我有點明白...
“再看一眼有過的幸福”- 是否能夠反映出你向我提出離婚之前一晚,你趁我睡了,入房替我蓋被、看看我是否還有發燒、將熊貓寶放回我懷內、和親我一下的心情?
以上影片乃youtube提供,與本站無關; 若無法觀看,可查看 原網址。
這句歌詞,每天都在我耳邊反覆出現;一年前,那突如其來的巨變,將我打得渾身潰爛,也沒有給過我一秒時間,去“再看一眼有過的幸福”,更沒有時間讓我跟幸福說再見,你便帶著我有過的幸福,離我而去...
我一直無法處理好我的心情,我無法讓自己憎恨你,也無法叫自己不再愛你,或者不要再掛念你;我知道你也不會好受,因為你不是存心傷害我。但我真的不明白,為你會忍心傷害我?我知道你有愛過我,我知道你不憎恨我,但最後卻要親手向我行刑,你這劊子手的角色,難道一定很高...
於是,我嘗試叫自己放手,因為我愛你,我不想你再受苦;唯一辦法是,我放手。所以,後來我告訴你,同意離婚,甚至願意由我主動作出申請離婚。然而,放過你,卻不等於能放過我自己。
還記得我們分開之後,我給你電郵了“很愛很愛你”的MTV,這首歌很好聽,也完全地反映了我的處境和心情,跟你分享,是想你知道,我寧願放你走,讓你得到你想有的幸福;但我不知道,你現在是否幸福,只知道我的心仍在淌血。雖然,這不算是什麼犠牲,但放你走,就當是我為你做了一點事,希望你真的能得到你想要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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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我都在跟自己說,過了今天,要嘗試讓自己忘記你,即使傷口可能永遠無法癒合,但起碼將它包紮好,不再外露;期望這樣能令自己從抑鬱的陰霾中走出來。
[ 本帖最後由 freshtomato 於 2009-3-22 00:3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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