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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改土歸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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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6-3 20:57:2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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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時,在西南地區設置了"土司"制度,土司是當時管理西南地區(雲南、貴州、廣西、四川等地)的地方官員,由少數民族的首領擔任,可以世襲,如同當地的土皇帝。土司憑藉權勢,自己規定稅收,所定稅目繁多,就連百姓生活做飯、使用鋤頭都要收稅。但所收的稅並不上繳中央,而是自己直接留存,百姓生活比較困苦。


雍正年間,雍正派鄂爾泰去做雲南巡撫。鄂爾泰是一個肯做事的官員,在雍正還是皇子時就曾想結交鄂爾泰,被鄂爾泰以皇子應修身養性、練武讀書為理由拒絕。在雍正登基後,因身邊需要一些能幹的大臣,故找來了鄂爾泰派他到雲南進行管理。雍正認為,當年鄂爾泰只是個小小京官卻敢當面拒絕他,若當上大臣也能拒絕其他人的威脅利誘。

鄂爾泰到雲南後,看到了土司制度的弊端,建議取消"土司世襲制度",最好由中央派官員去管理地方,即"改土歸流"。也就是改土司制度為流官制度,取消西南地區土司的世襲制度,不再由上一代傳給下一代世襲管理,改由中央政府派人輪流去做官,實行和內地相同的地方行政制度。起初,該制度遭到土司們的強烈反對,很多土司叛變。西南地區山高水深,不易征討,之前征討土司都未成功。鄂爾泰採取武力和安撫並進的方式繼續推行改制,願意歸順的土司,給錢還幫助建立學校、振興經濟;不願意歸順的就派大軍征剿。最後,"改土歸流"制度終於在西南地區得以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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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6-4 06:15:52 | 顯示全部樓層
雍正朝一大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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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6-5 01:07:31 | 顯示全部樓層
土地改革, 軟硬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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