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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沈陽海哥 於 2018-11-29 13:57 編輯
馬來西亞 公積金基本儲蓄 55歲目標調至MYR 24萬
馬來西亞僱員公積金局(EPF)宣佈,明年1月起
調高55歲的最低目標存款數額至24萬令吉。
僱員公積金(Employees' Provident Fund / EPF)今日
(11月28日) 發文告宣佈,基本儲蓄額度將從現有的
MYR 22萬8000令吉,調高至 MYR 24萬令吉
(大約 USD 5.730萬美元) 。
高儲蓄才可參加投資文告說,公積金(EPF)基本
儲蓄目標足以應急基金成員,在退休後20年的基本
需求的數額。
在這之前最低目標存款為MYR 22萬8000令吉。
公積金局(Employees' Provident Fund / EPF)策略管理組主任
芭卡依絲表示,根據公共部門僱員最低養老金,或每三年
(以較早者為準) 定期修訂公積金基本儲蓄額度,最新修訂
於2017年生效。
因此,成員現須在其公積金賬戶有較高儲蓄,才有資格
參加公積金成員投資計劃。
該計劃為成員提供一項選擇,可將其公積金儲蓄的
一部分投資於單位信託基金,或透過委任基金經理機構
(FMI)管理的私人委託基金。
僱員公積金(馬來語:Kumpulan Wang Simpanan Pekerja,
KWSP),通稱EPF,是馬來西亞政府 財政部轄下的聯邦法定機構。
它管理強制儲蓄計劃(英語:強制儲蓄計劃)和退休金。
馬來西亞公民和在馬來西亞工作的外國公民可取得
公積金會員的資格。
僱員公積金成立於1951年,1991年僱員公積金法要求雇主
需繳付僱員的公積金,並允許其會員在退休前或其他特殊情況下
取回這些 “退休金”。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僱員公積金擁有1,360萬會員
(其中640萬是活躍會員)及502,863名雇主。
僱員公積金旨在幫助僱員將一小部分工資作為 “退休金”。
截至2014年3月31日,僱員公積金的資產規模為5970億令吉
使其成為亞洲第四大養老金和世界第七大養老金。
截至2012年,僱員公積金要求每個成員至少11%的月薪存儲在
公積金中,同時,會員的雇主有義務額外資助至少12%的員工工資
(如果工資低於5,000令吉,則為13%)存儲在會員的公積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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