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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土地70年大限 恐掀房產核爆
大陸房地產在過去廿年漲勢驚人,但民眾始終擔憂「房子到期了該怎麼辦?
目前一些土地期限到期房屋已無法交易,成為「樓市炸彈」
大陸 中共官方喉舌《人民日報》再度發表評論呼籲,無恒產則無恒心,「土地70年大限」
的隱憂一直盤桓在人們心頭,相關部門應該盡早拿出解決方案。
否則民眾恐慌將加速房產泡沫破裂,房產「核爆」一旦引爆,
將引發大陸系統性金融風暴。
近日,部份浙江溫州市民發現,自己的房屋面臨土地證到期影響買賣,續期則要
重新繳納占房價總額約1/3、數十萬人民幣的土地出讓金,此則消息再度觸動
大陸民眾的敏感神經,並引發眾多大陸媒體的關注。
自動續期處模糊地帶
大陸房屋產權是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據《物權法》,民用住宅用地權
屬年限最高為70年,工業用地最高為50年,商用建築用地最高為40年。
但是,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即使土地使用權到期了,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也可自動續期。
溫州這批90年代初期的住宅用地是因《物權法》尚未出台,當時使用權訂為20年。
《人民日報》強調,《物權法》在自動續期的操作上,留下了一些模糊之處,比如,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者往往是較為分散的業主,中共政府有無義務幫助他們實現自動續期?
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繳納標準如何?
若是部分業主不願繳納土地出讓金該如何處理,是否會影響到其他業主?
非住宅建設用地續期又該如何操作?這些模糊之處,目前已經影響到群眾的生活。
房屋買賣埋下隱患
《人民日報》指出,「土地70年大限」的隱憂既不利於產權制度的落實,也讓人們因擔憂在到期後,
繳納難以承受的出讓金,而處於不安中。
另一方面,也為相關市場交易行為埋下糾紛隱患。
目前,已出現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房屋因未能自動續期而不能交易過戶的案例。
不難預見,後續還將出現諸多類似房屋買賣糾紛。如果相關部門不及早拿出具體解決方案,
一場房產「核爆」恐讓大陸陷入萬劫不復的金融風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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