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遇車禍傷者積極救人卻被當肇事者,不但被迫支付5000元「賠償」,家裏還被人強行當作靈堂,甘肅一名牧民今年初遭遇了上述倒霉事。他花近半年打官司,終於討回清白,但已被鬧得身心俱疲,坦言以後是否見義勇為「得三思而行」。
《蘭州晨報》報道,今年1月13日下午6時許,59歲牧民易其斌乘坐自己經營的大巴駛至張民公路南古鎮朵家莊路段時,司機趙振江察覺後方有一輛電單車摔倒。易與趙立即停車,並下車救助一男一女傷者。女傷者史自雪傷重不治,她與男傷者岳新秀是夫妻,兩人親屬一口咬定是易的大巴撞倒電單車,並強行將易的小兒子易浩將拉到醫院禁錮,要求易家賠償。易浩將後來伺機逃脫。
交警囑付錢通路 寓所成死者靈堂
在1月14日,當易和死者親屬被交警帶到事故現場調查時,死者家屬竟堵塞道路要挾,易應交警要求向他們支付了5000元現金,才令公路恢復通行。當晚,他聽聞死者家屬要將屍體抬到他的家設靈堂,急忙鎖好門戶,舉家到親戚家躲避。
1月16日下午,岳家40餘名親屬把史的屍體運到易家,他們強行撬開門鎖,掛花圈設置靈堂並在院內吃住,把易家的年貨拿用一空。經政府派人連番游說,他們在2天後才撤走。由於易其斌報警,公安局一度封鎖他的家,逾一個月後才解封。
交警在2月22日確認肇事電單車未與易其斌的大巴碰撞過,岳新秀無證醉駕,而且未戴頭盔,應負全部責任。由於擔心岳家再鬧事,易其斌把經營4年的大巴賣掉,並按習俗把停放過屍體的房屋拆除重建,但這一切消除不了他與家人心頭陰影。
「身心俱疲 是否救人要三思」
「當時真的覺得自己很委屈啊。」5月24日,心情恢復平靜的易其斌向法院興訴,要求追究岳家7名親屬刑責,追討約13萬元財產及精神損失。6月27日,他與被告達成和解,獲賠償4.9萬元。拿到調解書那一刻,他卻怎麼也高興不起來,「如果以後遇到類似的事情,是應該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呢,還是應該積極救助,我還得三思而行」。
登入後,內容更豐富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賬號?註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