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險公司(reinsurance company)
再保險公司是指專門從事再保險業務、不直接向投保人簽發保單的保險公司。 就是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為了分散風險,把一些大的承保單位再分保給另一保險公司。 接受這一保單的公司就是再保險公司,一般出現在在財險中比較多。
我國《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在被核定的保險業務範圍內從事保險經營活動, 經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核定,保險公司可以經營分出保險。分入保險的再保險業務。
保險公司對每一危險單位,即對每一次保險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範圍所承擔的責任,不得超過其實有資本金加公積金總和的10%,超過的部分,依法應當辦理再保險。
除人壽保險業務外,保險公司應當將其承保的每筆保險業務的20%辦理再保險。 保險公司需要辦理再保險分出業務的,應當優先向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辦理。
在業務結構上,大型再保險公司主營業務結構可劃分為兩類:
- 一類是以經營再保險業務為主,雖然也同時經營直接保險業務,但直接保險業務規模較小,與再保險業務相比尚未達到一定的比例。瑞士再保險公司為其典型代表。
- 另一類是不僅經營再保險業務,同時還經營較大規模的直接保險業務。慕尼黑再保險公司為其典型代表,其直接保險業務保費收入占到公司保費收入的一半左右。
此外,除再保險和保險業務外,金融服務或資產管理也是國際大型再保險公司的另一塊主營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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