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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6 13: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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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wplastic 發表於 2012-5-6 13:38
呢個真係要控制,一欠card數就慘
等於幫銀行打工囉....不過下年開始好似話信用卡既利息會少過而家DD
於2013年內實行的有6項:
1. 當信用卡發卡機構增加年利率時,須於最少60日前通知客戶,並向客戶提供另一不高於現時信用卡年利率的分期貸款計劃,讓客戶選擇是否將舊有結餘轉至分期貸款計劃。
2. 信用卡發卡機構在調高年利率後,須最少每六個月檢討有關戶口。如檢討結果顯示應調低有關利率,信用卡發卡機構須於該檢討完成後60天內將利率調低至加息前水平。
3. 信用卡發卡機構應在信用卡申請表格及月結單上,讓客戶選擇拒絕接受信用卡發卡機構提供的超出信用限額信貸安排。客戶可隨時向信用卡發卡機構提出拒絕接受超出信用限額信貸安排的要求,而信用卡發卡機構應盡快處理有關要求。對於沒有拒絕接受超出信用限額信貸安排的客戶,信用卡發卡機構不應在同一結算週期內收取多於一次超出信用限額交易的費用。
4. 信用卡發卡機構對於違反信用卡條款的客戶所徵收的費用,應釐定於合理水平,逾期還款的收費不應高於最低還款額。對於輕微違反信用卡條款的情況,信用卡發卡機構應酌情處理,考慮減免有關收費。
5. 如因退款引致逾期還款,信用卡發卡機構可向客戶收取退款費用或逾期還款費用,但不可同時收取該兩項費用。
6. 信用卡發卡機構須在月結單中顯示若客戶選擇以持續繳付最低還款額方式將整筆欠款清還所需的時間及總費用支出的相關資訊,或在其網頁內設置計算機讓客戶自行計算。相關資訊亦包括提供在三年內清還整筆欠款所需之每期還款額及總費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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