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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27日綜合電)英國去年3月發生備受指責的「見死不救」事件。死因庭兩周前裁定該男子死於意外,但指出若救援人員及早介入,有機會避免慘劇發生。
據報道,一名男子在漢普郡戈斯波特一個公園湖上溺水,至少25名救援人員到場後竟稱「無資格」入水救人,任由男子浸在水中半小時,最終遇難。
「只可到腳踝水深處」
據悉,事發現場水深僅逾1公尺,救援人員2分鐘內便可從岸邊涉水到達事主溺水的位置。
消防隊長尼科爾斯5分鐘內趕至,但拒絕入水救人。他供稱消防員僅獲「一級」救人程度,只可到腳踝水深位置。
他表示,有「二級」程度的水上支持隊可進入胸口水深,而獲「三級」者才能游泳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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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去年「見死不救」事件中,消防員們到溺水男子死後才下水「收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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