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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7日,俄羅斯克拉斯諾達爾市五一區法院再次裁定法輪大法出版物為極端主義出版物,俄羅斯“貓頭鷹”信息分析中心網站2011年10月31日、俄羅斯“宗教門戶網”11月2日分別對此進行報道。
五一區法院法庭審查了《轉法輪》一書、《關於中國活取法輪功學員器官調查報告》和《世界法輪大法》、《全球人權火炬接力》兩份報紙。這些材料最後均被裁定為極端主義材料。
2008年8月,這些材料也曾被該法院裁定為極端主義材料(見《人權委員會關於法輪功極端邪教組織的公開聲明》),但是由於法輪功邪教分子及其庇護者們從中作梗,上一級法院撤銷而未能生效。但這並未影響俄聯邦司法部將其列入“聯邦極端主義宣傳材料名單”。
該案於2009年9月重新立案,2009年11月此案由於心理、語言和宗教聯合鑒定委員會人員任命問題而暫緩審理。
此次,該法院頂住各方壓力,再次做出同一判決,從而使俄聯邦司法部將其列入“聯邦極端主義宣傳材料名單”有了正式的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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