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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現場的禁忌
1.不做不禮貌的動作
什麼都不要講,然後盡量不做一些不禮貌的動作,不能做任何不敬的事,如果只是不小心閃過的念頭,那倒還好,但是千萬不能做,例如對屍體不尊敬的一些動作。
2.盡量不說什麼
譬如說他很年輕的話,就不說好可惜,又譬如說,怎麼這麼年輕就死掉了,像是這種話都不要講,尤其對方是未婚的,講這些話其實很容易就跟回來。
3.在現場不要拿死者的東西
不能拿死者的東西,指的是不能偷,也就是說直接拿走,警察辦案不算,但是如果是記者在那裡收東西,不小心帶走了什麼,那就可能會聽到一些聲音或是一些怪事就會發生,通常會講死者他比較執著,人家說"死人直",他的會想說這個是我的,你為什麼要拿我的東西,所以像這種情況的話,很容易就被跟上去。
4.千萬不要叫名字
就是譬如說,不能說某某某你怎麼樣、怎麼樣,盡量不要叫到別人的名字,因為如果叫名字,魂就會跟著回去,還有如果有人叫你,千外不要直接回頭,最好是整個身體一起轉過去,因為我們人身上有所謂的三昧珍火,一把在額頭,兩把在肩膀,怕你回頭的時候,肩膀上火會熄掉,總之盡量不要回頭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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