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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女人問男人:“你說,愛的最高境界是什麼?“
男人想了想,說:“是生與死吧!你想啊,一個人可以為另一個人去死,捨去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切,這不是愛的最高境界嗎?“
女人點了點頭,又搖了搖頭。開始時她也是這麼認為的,因為許多的愛情最壯烈的時候總是會和生與死聯繫在一起的。那些流傳千古的愛情無一不是生生死死,總之悲情者居多。可是,更多的俗人之間的愛情卻只有平常的愛與恨,只有平常的悲傷與快樂。
“那你說是什麼?“男人問。
女人笑了:“是習慣,當你習慣了一個人生活中的習慣,你就真的愛上他了。愛情是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習慣的認同,愛到最高境界就是認同了他的習慣。一個女人習慣了一個男人的鼾聲,從不適應到習慣再到沒有他的鼾聲就睡不著覺,這就是愛,一個男人習慣了一個女人的任性,撒嬌,甚至無理取鬧,無事生非,這就是愛;一個人會為了另一個人去改變,去遷就,這就是愛。愛情的哲學有時候就是這麼簡單,就在生活的點滴裡。你如果始終不能適應一個人,適應他的所有習慣,那只能說明你沒有愛他,或者說你還未到愛的境界,因為愛就在這些細節裡。當你已經習慣你的愛人的所有習慣,比如他衣服的煙草味,比如他半夜起來看足球......如果這些你都已習慣,那麼不要再問愛是什麼這樣愚蠢的話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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