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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水晶晶 於 2011-5-17 15:02 編輯
(轉)個人意外保險
簡介:
意外無時無刻都會發生,小則住院治療,大則可能導致人命傷亡。假如投保人因意外受傷或死亡,「個人意外保險」會為其提供多項保障範圍:
(一) 「死亡賠償」
在投保人意外身亡時,為受益人提供一筆過的賠款。
(二) 「終身傷殘賠償」
當投保人因意外受傷而導致永久殘廢時,為投保人提供一筆過的賠款。
有些賠償需要看投保人的傷殘程度、按投保額的比率級別決定賠款數目。另一些則只會賠償指定的傷殘類別,例如失明或斷肢。
(三) 「暫時性傷殘賠償」
投保人因身體受傷不能工作而獲得的賠償,保險公司會按星期支付賠款,一般最長的賠款期限為 104 周。
(四) 「醫療費用賠償」
賠償被保人因傷住院治療的費用。
此類保險主要針對意外事故,不論投保人身在何處,是否因工受傷,均受保障。但是保障的範圍並不包括疾病及危險性活動,例如:跳傘或玩滑翔風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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