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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彩計劃投注站] 獲獎資格(六合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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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15 14:31:5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六合彩注項單位為每注港幣10元。選擇複式或膽拖注項時,可以每注港幣$5「部份注項單位」投注。有關之獎金則根據每注「部份注項單位」佔注項單位的份數計算。

每期六合彩攪珠均從49個號碼中攪出七個號碼。首六個號碼稱為「攪出號碼」,而第七個號碼稱為「特別號碼」。
獎項詳情如下:
頭獎 選中6個「攪出號碼」 獎金會因應該期獲中頭獎注數而有所不同,每期頭獎獎金基金
訂為不少於港幣800萬元。
二獎 選中5個「攪出號碼」+「特別號碼」 獎金會因應該期獲中二獎注數而有所不同
三獎 選中5個「攪出號碼」 獎金會因應該期獲中三獎注數而有所不同
四獎 選中4個「攪出號碼」+「特別號碼」 固定獎金港幣9,600元
五獎 選中4個「攪出號碼」 固定獎金港幣640元
六獎 選中3個「攪出號碼」+「特別號碼」 固定獎金港幣320元
七獎 選中3個「攪出號碼」 固定獎金港幣40元

領取獎金

中獎超過港幣500萬元須登記
獲中頭獎或二獎港幣10元一注公佈獎金超過港幣500萬元的幸運兒(包括投注戶口持有人),必須於本會所公佈之指定時間內致電1817熱線登記。

其他獎金金額之安排
港幣100萬元或以下*:可直接前往任何一間場外投注處或馬場投注櫃位領取
港幣100萬元以上*:需前往跑馬地體育道一號香港賽馬會總部大樓領取

* 若該中獎注項是透過電話投注服務、智財咭、互動服務或「固定指示」服務投注,獎金將自動存入客戶的投注戶口內。

獲獎人士必須在有關攪珠舉行的日期後起計60天內領獎。任何在有效期後仍未領取之獎金將一概予以沒收。

所有交易俱按照香港馬會獎券有限公司不時修訂之獎券規例,以及香港賽馬會不時修訂之博彩設施規例辦理。
此規例之副本可於發售獎券之所有地點及香港賽馬會總部大樓索閱。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1817熱線或與場外
投注處之顧客諮詢服務員聯絡。  

資料來源 : 香港賽馬會http://bet.hkjc.com/marksix/default.aspx  (投注指南 > 獲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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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15 14:57:45 | 顯示全部樓層
very good info. thanks a l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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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16 14:23:34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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