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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於 2011-4-22 14: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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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與受益人是否一定要有血緣關係?
問: 保險受益人,是否必須是投保人的家屬?
答: 投保人和受益人之間不一定要有血緣或法定關係,只要投保人能夠清楚申報與受益人之間有「可保利益」,保險公司又肯接受的話,就沒有問題。保險是保險公司與投保人訂定的合約,如雙方事先同意所有條款,在正常情況下,保險公司一定會按保險條款履行合約的。
問:如果受益人也身故, 怎麼辦?
答:假設是買了人壽保險
不少保險公司也有第二受益人.
如第一受益人與受保人一齊死亡 (或因同一事件而在30日內死亡, 亦算是一齊死亡), 將由第二得益人得益.
如第一受益人與第二得益人也與受保人一同死亡, 賠償則成為受保人的遺產, 以 受保人本身的遺囑 作依歸.
如受益人沒有在同一事件出事, 則直接由受益人得益.
如受益人沒有在同一事件出事, 即使在30日內死亡, 亦是受益人的遺產, 以受益人的遺囑作依歸
根據過去法院案例, 大致如下 (如有錯誤, 本人並不負責):
1) 如受保人死亡, 受益人得到保險金
2) 如受保人死亡, 而第一受益人在同一意外或事故中死亡 (限30日, 即因同一意外或事故導致立即死亡或於30日內因相關意外或事故而死亡), 由第二受益人得到保險金.
3) 如受保人死亡, 而第一及第二受益人在同一意外或事故中死亡 (限30日), 由第三受益人得到保險金. 如此類推.
4) 如受保人死亡, 而第一受益人在同一意外或事故中死亡 (限30日), 而沒有第二受益人, 則按受保人遺產分配保險金.
5) 如受保人死亡, 而第一受益人亦非因同一意外或事故死亡, 不論時限按第一受益人遺產分配保險金.
故歸入老公的遺產
如受益人在同一事件中沒有一齊死亡, 亦過左30日, 金額將由受益人獲得.
如到了第31日受益人死亡, 則成為受益人的遺產, 以受益人的遺囑作依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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