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感情是不是睡出來的?
時代不同了,一些青年男女盲目祟尚西方的種種性自由觀念,想衝破所謂傳統性道德觀念的自我意識非常強烈。觀念一變,行為隨之而變,當她們的愛情還處於不知道如何理智地去駕馭生活之舟時,就被慾火燒得不攻自破,發生了不該發生的性行為。大家不妨設想這樣一個情景,帥哥美女過了一夜,第二天,男的在他的哥們裡炫耀:“我昨天睡了一個美女,腰細腿長”,旁邊的人個個流著口水;而與此同時,這美女也在她姐妹群裡宣布:“我昨天又睡了一個帥哥,幾分鐘就讓他繳械投降了”。那麼,男女之間發生了性關係,到底是誰睡了誰?感情能夠“睡”出來嗎?從男女平等的角度看,男女之間本無所謂誰把誰睡了,即使發生點什麼事情,那也應該是相互睡了才對。可是按市面的標價和酒桌上的胡扯,男人們總覺得自己佔了天大的便宜,總覺得自己把女人怎麼地了,因此他們願意說“我把XXX給上了”。女人在性事上天生處在劣勢,幾千年來一直處在被動,現在她們喊出了“我們都是在睡男人”的口號,這是從心理上對男人進行報復和強暴,其根源還是在於她們曾經期待感情歸宿而不可得,從而走上了報復男人的道路,自認為是以其人之道,還制其人之身。
我們深思一下,男人和女人之間的這種“睡”,到底是一種狀態還是一種結果或者是一種行為?如果僅僅是單方面的一種滿足,不涉及到任何的感情因素,確實是低層次的,低質量的,禽獸級別的一種發洩。男人把女人當馬桶,自己也就成了排泄物;女人把男人當性用品使用,自己也就和充氣娃娃沒了區別,失去靈魂和愛情的性只是獸性的發洩-------男人不要以為趴在地上,就強奸了整個地球,同樣要提醒女人們,不要以為換了女上男下的姿勢,穿前面開口的褲子,使用站著撒尿的廁所,好像就報復了普天下所有的男人。我想,生物學家區分雄雌、公母、男女的方式就已經註定了這樣的心理狀態的產生。女人心理容易受傷,體位上處於劣勢,社會地位上也處於劣勢,現在我們連精神勝利法都不讓她們使用,就太不人道了。所以當我聽到一個18歲女孩說自己15歲開始玩男人,我沒有做聲,當“木子美”自稱有過60多個男人想以此嚇唬大家時,我還是沒有做聲,女人們想用語言和精神來刺激男人們,其效果無異於“用臉打手”。每個喊著“睡男人”口號的女人心裡必然都有深深的傷痕,因為她們內心裡一直懷著一種自己身為女人而被男人“睡了”的屈辱感,一種被男人始亂終棄的挫折感,她們這是報復. 她們拼命告訴自己和男人一樣具有拋棄和睡了對方的資格,暗示自己贏了,其實卻越輸越多。被打了就是被打了,捱過一巴掌,就想把自己的臉變成鐵的,使自己不再疼痛,只會導致這樣的結果:雖然沒有手來打你,但再不會有手來摸,雖然你不會疼痛,卻再也不會有嘴來吻。
最不應該的,就是拿別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己,當玩弄女性的身體和感情被稱“上”、“搞”、“玩”,這些本身就是為不道德的事情,女人用這樣的錯誤的方式去對待整個社會,試圖“懲罰”傷害你的人,最後受傷的又是誰呢?冤有頭,債有主,當你不能懲罰到你痛恨的人,只能傷害到自己和無辜的人,最後吃虧的是誰?舉個簡單的例子,網上有個網友把病毒網址發給了你,你中毒了,卻從此不再信任任何人給你發的任何地址,哪怕是中秋祝福、生日賀卡,這樣損失的是誰?還是你自己,你失去了快樂,你失去了信任,你失去了朋友,你失去了上網的快樂,就這樣,親者痛,仇者快,病毒的製造者們得意於自己的勝利,這樣的冤冤相報又何時能了?當然,也許如今時代不同了,在追新潮的心理支配下,一些年輕人很快從初戀進入到熱戀,由邊緣性性行為上升到核心性性行為。在調查中,有32.67%的女性認為“貞操不很重要”,有19.7%的女性性交後根本無所謂,並說“就那麼回事”等等。有些青年男女甚至錯誤地認為,90年代的戀愛方式就是動輒發生性關係。有一項調查發現,44.67%的女性在半年之內發生了多次性關係,其中50.33%的人表示願意,80.33%的人認為這是個人的事。對於性較開放的女性來說,已不是“談性色變”,羞於啟齒,而是談性慾如同談食慾似的輕鬆、正常。她們要親自去嘗試、探秘,以至於在戀愛期間,有時主動好奇地提出或不拒絕男方提出的性要求。調查表明,有64.3%的女性一時好奇衝動發生了性關係,直到懷孕不得不流產時才後悔莫及。還有許多女青年把“性”作為衡量愛情的尺碼,認為只有性方能維持愛情、發展愛情。在這種性愛觀念的支配下,她們過快地獻出了自己的全部。也有部分女青年虛榮心極強,其“戀愛”標準趨於“郎財女貌”。於是有的女子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不惜以肉體換取財物,很快獻出了女性“第一次”,也有的在金錢的誘惑下,“愛情”不斷地轉移,而且越來越受傷。所以,不管怎麼說,女人在性行為中,總是被動的,不要動不動就以身相許,到頭來受傷的是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