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都知道,雖然理論上大家都相信「主權在民」這種價值,但在實質運作上,真正主權其實是在有權力的官員身上。有權力的統治者和官僚體系永遠可以藉掌控國家而帶來的公權力而遂行其意志,他們也可藉公權力中的機密權而遮蓋掉他們行為中惡劣邪惡的部分。早前羅蘭夫人曾感慨說過﹕「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而在現代社會,這句話早已變成﹕「機密,機密,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這也是新聞自由必須以報道自由為前提,而報道自由又必須以揭密自由為價值的原因。一九六零和七零年代初,美軍在越南戰場為所欲為和胡作非為,如果不是蘭德(Rand)機構軍事分析家艾爾斯伯格(Daniel Ellsberg)冒著極大的風險取得五角大廈的「越戰機密報告」交《紐約時報》刊出,全球和美國人民將一直被蒙在機密的網羅中,該報告爆料其實是造成全球及美國人民的覺醒,最後導致七三年美軍在越南撤出。揭密爆料改變了那個時代,它對當時當權者的確造成了傷害,但放到人類史來看,當時的揭密爆料無疑才符合更大的公義,顯示出揭密爆料的真正價值。這也意謂在機密世界裏,人民這個主人必須永遠地貓捉老鼠,用以防止官僚老鼠躲在機密為名的保護傘下尋求他們個人或小團體的私利。哈佛大學教授湯普遜(Dennis F. Thompson)在近作《恢復責任心》論文集裏即明言,美國政府每天有十萬件機密事件及檔案,全年有三百五十萬件,機密已成了掩飾無能濫權的淵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