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表於 2010-9-3 18:14:46
|
顯示全部樓層
又試下同大家分享一下小弟對此事嘅一啲愚見.
客觀角度評事
糾紛初現,管理層嘗試調解.明顯雙方不能協商.
小弟曾指出:
1. 自由,係有限度嘅
正如餐館有"衣衫不整,恕不招待"此種合理岐視,亦被絕大多數所接受/理解.
小弟亦曾嘗試想象,能否以另一不合理岐視為事主辯解爭取:
正如餐館有"請勿在餐館進食外攜食物飲品",此種岐視,對"BB飲奶"就成為不合理岐視.但小弟想不到任何原因事主可得此優待.
2. 群體裡面,一定要有民主,而民主,一般建基於"少數服從多數"
管理層嘗試調解,不果.剩落嚟嘅選擇不多,合理嘅行動係照顧多人受惠一方,此所謂民主.
(按:此"多人受惠一方",於此事而言,只係涉事雙方比較,並未代表全台用户意見.是否公决(一笑),當然由管理層作主.)
3. 管理層行使决策權
注意管理層並未另立版規.作為網民,作為四台一份子,當然希望"法","例"愈少愈好.最少,"樓主權限"不會霎眼變大,而萬一下次自己成為事主牽涉在內時,可得到接受調解嘅機會.
主觀角度評事
1. 至於是否"網絡欺凌",個人睇法係,由於涉及"道德審判",管理層面對嘅挑戰更大,因為如屬實,受約束(罰)嘅反而係多數人.
2. 合則來,不合則去.觀乎涉事嘅帖主題為"廟街",相信事主亦知另有兩帖為類似題材,事主又何必捨易取難?
3. 事主於較早前已知悉,反對佢嘅人數眾多,亦曾發帖嗚寃,澄清"導火線事件",唯仍未能被對方接受.其中一個合理解釋係"冰封三尺,非一日一之寒".既有前嫌,外人更難辨別是非.
4. 挑釁.所謂"先撩者"... 一方寫於帖子標題,另一方寫簽名檔.自己判斷:誰是"先撩者",另外被挑釁者數目.
5. 另一值得關注嘅係,"不合則去"者,如有足夠數目,亦有機會另置一帖.需知現時手冊內已有十七條"吹水"帖,如數目不斷增加,可能重演神版事件,管理層被逼決擇.
公平衹不過係將唔公平減到最低.世上無絕對公平.
做版主,做管理層,難就難於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