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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錢幣歷史
一八四一年香港開埠初期,政府未有發行貨幣應用,各國錢幣都可在市面流通,包括
1.印度盧比
2.西班牙和墨西哥八雷爾銀幣
3.中國銅錢、銀錠
4.英國貨幣
直至一八六三年,香港才首次發行自己的硬幣。首批官鑄錢幣,即鑄有當代英國君主肖像或皇室圖案的錢幣,由倫敦皇家造幣廠鑄造,包括一毫的銀幣、一文及一仙的青銅幣。以幣值而這,一角等於十仙,而一仙則相等於十文。
在發行香港官鑄錢幣的同時,外國貨幣仍得以在市面流通,不過大部分都不能用以繳納政府稅項。於一八六六年成立的香港造幣廠因虧蝕問題,兩年後終告關閉;政府停止鑄造一元銀幣,便引進美國、日本和英國貿易銀元,但卻令市面各種銀元流通的情況更為混亂。政府遂於一八九五年開始制定連串法案,予以改善。一九三五年,政府頒佈貨幣條例,公佈以「港元」為幣制單位。直至一九三七年,所有銀元終止在本港使用,而在本港流通的硬幣,才全屬本港的官鑄錢幣。由始至今,香港官鑄錢幣的歷史,事實上僅得一百三十年而已。
至於紙幣的發行,首間在香港設立的銀行是東藩匯理銀行,在一八四五年開始營業。隨後本地銀行紛紛開業,但所發行的鈔票大部分都不為政府接納,只能在商場上通用。一九三五年的貨幣條例頒佈後,政府便授權三家本地銀行,即有利銀行、印度新金山中國匯理銀行(香港渣打銀行)與香港上海匯豐銀行發行面額不低於五元的紙幣,定為香港的合法貨幣,以資流通使用。日治時期,日本軍用手票是唯一在市面通行的貨幣。重光後,香港政府及獲授權的本地銀行恢復發行本地的貨幣。時至今日,本港市面流通的紙幣共有六種面額:十元、廿元、五十元、一百元、五百元及一千元,而硬幣則共有六種面額:一毫、二毫、五毫、一元、二元及五元。
港元或稱港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流通貨幣。按照香港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香港的自治權包括自行發行貨幣的權力。其正式的ISO 4217簡稱為HKD(Hong Kong Dollar);標誌為HK$。 港幣單位為「元」,十分一圓為「毫」,十分一毫為「仙」。
三家發鈔行包括滙豐銀行、渣打銀行和中國銀行,另有少部分新款十元鈔票,由香港金融管理局自行發行。硬幣則由金融管理局負責發行。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所有鈔票的式樣都有版權。所以,任何人在未有得到版權持有人的許可前,都不能任意複製鈔票的式樣。在香港多年來有幾家機構因為未得鈔票版權持有銀行的批准而在廣告上運用,結果被判支付鉅額罰款。
雖然港元只在香港有法定地位,在中國大陸和澳門很多地方也接受港元。而且,在澳門的賭場,港元是澳門元以外唯一接受的貨幣。同時,港元的防偽技術也是全世界最高的防偽技術之一。
1961渣打$5紙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and The Chartered Bank
1936年 渣打 $10
1967年 渣打 5元紙幣
1956年 印度新金山中國渣打銀行 10元
1979年 中國銀行 ( 外券) 壹角
1989年 香港渣打銀行 100元
1934年 匯豐銀行 50元
1930年 匯豐銀行 5元
1904年 匯豐銀行 1元
1977年 匯豐銀行 50元
1941年 匯豐銀行 5元
1977年 渣打銀行 500元
香港政府 壹分 (1961-95)
超過一百年歷史的大支票 HSBC 銀行壹元紙幣
1972 年 匯豐銀行 100元
1977年 匯豐銀行 10元
1968年 匯豐銀行 500元
[ 本帖最後由 *色慾和尚* 於 2010-6-17 23:5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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