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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4月20日的《中央日報》上,刊登了一則新聞:《庸人自擾的妖婦攝魂風潮》,部分內容如下:“近來,新都發生妖婦攝魂之謠,捕風捉影,轟動全城,而尤以城東城西兩隅為甚,以致相約禁止孩提單獨外出,恐被妖人所創。”而公安局經過縝密調查之後,才發現,“妖婦”攝魂純屬謠傳,為此,4月19日公安局特地召開“新聞發佈會”並將相關內容刊登在報紙上說:“討論良久,以為欲消弭此種謠言,非由破除迷信入手不可。結果由各界自動組織廢除迷信宣傳隊,廣為宣傳。”
這則新聞在今天看起來十分吸引人眼球,但警察的結論對於當時的市民而言,無疑是一劑定心針、強心劑,讓他們惶惶不可終日的心終於平定下來。那麼,“妖婦攝魂”的真相究竟是什麼?
1928年4月20日,《中央日報》刊登“妖婦攝魂”的新聞
謠言四起 兒童莫名死亡疑是“妖婦攝魂”
1928年的三月,對於家住下關一帶的姚姓大戶人家的兒媳婦張氏來說,心和天氣一樣寒冷。張氏原來是姚家的女傭,心靈手巧,能說會道,非常討人喜歡。1923年,姚家大少爺娶了媳婦林氏,張氏就被調撥來服侍她。姚家大少爺是單傳,姚家人盼孫心切,然而,都兩年過去了,林氏依舊扭著細軟的小腰婀娜多姿地行走在姚家大院。這讓姚家的當家人很是著急,於是,1926年春天,他們強迫大少爺娶了張氏做了二房。張氏很爭氣,當年底就給姚家添了一個白白胖胖的小子。張氏母憑子貴,在家裏的地位急速上升。然而,好日子過了還沒兩年,一場飛來橫禍讓她掉進了“冰窟窿”。
事情是這樣的:春天來了,姚家剛一週歲多的孫子要到大街上玩。剛開始,張氏有點猶豫,因為,1928年的三月比往年尤其冷一些,她怕孩子會生病。但聽著孩子用稚嫩的嗓音嗲嗲地哀求,她的心軟了。她給孩子穿了厚厚的衣服,也沒和家裏人打個招呼,就帶他出了門,坐上馬車,到城東轉了一圈。她怎麼也沒想到,就是因為去城東轉了轉,她的噩夢開始了。
從城東回來後,孩子開始發燒,本以為是受涼,給孩子找了大夫,抓了驅寒的藥,誰料,第二天,孩子還是不見好轉,反而嚴重了:高燒、嘔吐,皮膚開始出現淤青似的斑點。姚家慌了手腳,當他們得知張氏昨天帶了孩子去了城東,當下就變了臉色。因為,深居簡出的張氏並不知道,如今的南京城裏,正在流傳著一個駭人聽聞的消息:最近,南京城裏出現了“妖婦”,她們專門找小孩子下手。據說,她們的身上,都帶有一個小瓶,一根穿著細紅絲線的小針。只要“妖婦”舉著針對著孩子,喊一聲:“小孩”,那個小孩如果答應“哎”,其魂魄就即刻被她攝取,孩子的身體就會立時倒地。如果這個時候,有人發現,拿走“妖婦”手中的瓶子,拔下上面的木塞,就會有一縷青煙,從瓶中冉冉升起,直接滲入孩子的軀體裏,那麼,孩子就會痊癒。但如果沒有這樣做,那麼,這個孩子就岌岌可危了。
姚家唯一的孫子去了城東三天之後不治身亡。街坊鄰居知道後,更是對“妖婦”攝魂事件深信不疑。可是,這種事情真的會存在嗎?市民們對此將會有何對策呢?
眾人捉“妖”疑似妖婦當街被捉原是良民
新都(南京國民政府于1927年成立,定南京為首都,媒體直到1928年,仍稱其為新都)公安局一時也陷入了混亂。混亂的來源,就是“妖婦”攝魂事件。剛開始的時候,公安局對城裏舖天蓋地的這種消息不屑一顧,認為肯定是謠言。但慎重起見,公安局也派了人手進行調查。誰知到了四月中旬,公安局的調查沒有什麼進展,倒是不斷出現市民將“妖婦”扭送至公安局的情況。
難道市民比公安局的人還有辦法不成?他們是怎麼判斷“妖婦”的呢?
據說,他們的辦法非常簡單:大街上,如果看到哪位女人形跡可疑,比如,老是盯著孩子看,眼神不懷好意,鬼鬼祟祟之類,市民們就會大喝一聲:“妖婦,你又想害人麼?”然後,就一呼百應,大家一哄而上,群起而攻之。因為知道“妖婦”有“妖法”,所以他們靠的就是人多。
愁煞警局
面對公安局裏越來越多的“妖婦”,警員們都憂心忡忡:當所謂的“妖婦”被市民發現時,都會遭到圍毆,即便崗警發現,上前阻止,也是無濟於事,更有甚者,許多崗警的制服都被憤怒的市民給扯爛了。
然而,新都公安局的局長孫伯文最擔心的,卻不是這件案件的本身。那麼,孫伯文擔心的到底是什麼呢?《中央日報》上的孫伯文發佈的佈告或許能夠解釋原因:“然民眾非裁判之官,街頭豈審訊之地?若動輒千百成群,隨意毆打,不獨妨礙治安,且恐誤傷人命。當此北伐進展之際,尤恐奸人混跡其間,希圖擾亂。本局職在公安,不得不並顧兼籌,加意防範。除仍飭各區嚴密查拿外,合及佈告民眾,一體知悉,以後如再發現妖婦攝魂情事,應即報告就近崗警,將人犯逮送來局,自應訊明嚴辦,不得擅自毆打,聚眾滋鬧。倘敢故意,定於法究不貸,其各凜遵,切切此布。”
換句話說,以蔣介石為首的新軍閥的混戰正在進行,如果這時,新政府的首都有人趁此事件,將民眾的憤怒引導到別處將如何是好?
佈告發佈了一段時間後,扭送至公安局的“妖婦”數量大減。人們開始在別處尋找孩子突然發病的原因。可就在這時,又發生了一件意外事件,使得“妖術”攝魂的消息再次甚囂塵上。
風波再起 巡警大白天“中了妖術”
因為此前流傳的妖婦用妖術攝人魂魄的消息,受害者都是孩童,鮮有成年人,所以,大人從來都沒有操心過自己也會遭到“妖術”的毒手。然而,這一年的4月19日,一名警察竟然成為第一個成年“受害者”
這名警察是東二區的巡警。當時他正在執行巡邏的任務,有一個穿著青灰嗶嘰夾袍的青年,面帶微笑,在他的身後向其走來。青年態度很恭敬,拍了一下他的肩部,好似在問路。誰料,巡警即刻橫臥地上,氣息僅存。由於當時旁邊還有許多路人,這名青年大為驚駭,抽身而逃。路人見到警察突然倒地人事不省,趕緊進行急救。他們根據一位老人的指導,用土法對警察進行急救。先到附近的店面找來許多雞血,將它們塗抹在警察的臉上,然後拿來破的碗片,用鋒利的一面在他的臉上劃,一直到出了血為止,據說這樣可以打破妖法。但是,很遺憾,這種急救法並沒有救這位巡警一命,等醫生趕來時,他們也回天乏術了。
該名警察突然死亡使新都公安局局長孫伯文陷入沉思,這回被懷疑的對像是一名青年男子,這又和前期流傳的“妖婦”攝人魂魄事件有所不同,看來,不破除“妖術”會傷人的說法,民心將再次陷入混亂。
正當孫伯文愁眉不展時,事情出現了轉機:先前被要求調查近期城內孩童不明死因的法醫的報告遞交上來了。法醫證實,那些據說被“妖婦”攝取了魂魄的孩子,都是因為得了一種新的病症——拉麻疫症。這種病的侵害對像是十歲以下的小孩,而且傳染極速,後果嚴重,一般三四天內就會使孩童夭亡。實在不關“妖婦”的事情。
那麼,拉麻疫症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病症,為何如此厲害?
真相大白 原來是流腦作怪
為了搞清當年這種怪病,記者向有關傳染病醫院的專家進行詢問,但專家告訴記者,這種病症的名字他們從來沒有聽過,可能是某種急性傳染病的別名。記者轉而向長沙傳染病醫院的專家胡醫生求教,胡醫生也是這種觀點。他告訴記者,民國時期的法定傳染病病種在1916年定為8種,即霍亂、痢疾、傷寒、天花、白喉、猩紅熱、鼠疫、斑疹傷寒。由此可見,拉麻疫症,並不屬於這8種之內。而資料顯示,1928年時,又新增了一種“流行性腦脊髓膜炎”。從當年那些孩童的死前症狀來看,十分相似。
據介紹,流行性腦脊髓膜炎就是我們現在常說的流腦。臨床表現為發熱、頭痛、嘔吐、皮膚粘膜瘀點,瘀斑及頸項強直等腦膜刺激徵。我國早在1896年時就有了這方面的報告,但由於醫療研究水準的限制,再加上這種病症的爆發並不頻繁,因此並不為人廣泛所知。
據胡醫生介紹,這種病任何年齡均可發病,但關鍵的是兒童。從2~3個月開始,6個月至2歲發病率最高,以後隨年齡增長逐漸下降。中小城市以2~4歲或5~9歲發病率最高,男女發病率大致相等。而發病的時間從前一年的11月份開始,到次年三四月份達高峰,5月份開始下降。它的出現和空氣不流通,陽光缺少,居住擁擠及環境衛生差有關。
胡醫生說,就現在的醫療條件而言,這種病一旦爆發起來,少數病人起病急驟,病情凶險,如不及時搶救,常于24小時內甚至6小時之內危及生命,此型病死率達50%,嬰幼兒可達80%。“更別說八十多年前的民國時期,突然爆發這種病了。就當時的醫療條件和認知,市民出現恐慌心理也是可以理解的。”
“妖婦”攝人魂魄事件因法醫的報告終於告一段落。為了儘快將這一消息告知大眾,新都公安局召集了農工商婦女各團體,及新聞界同仁,以及該局各區署官佐,在該局會議。決定根據醫士報告,大力宣傳,以消除“妖婦”作祟的謠言。因為這種謠言的產生和封建迷信觀唸有關,因此,公安局決定要破除迷信,由各界自動組織廢除迷信宣傳隊,廣為宣傳。同時,一面請公安局衛生科方面,積極講求市政衛生,期于最短時間,將此類病症完全撲滅。
至於那位街頭暴斃的警察死因,胡醫生認為,流腦也會襲擊成年人,所以,不能排除他也是因此而亡。那位警察當時可能是“抱病”工作,在問路青年的突“擊”之下,驚厥倒地,病發身亡。“當然,”胡醫生說:“也不能排除,他是因為工作原因遭到報復,被人用很隱蔽的利器刺穿胸部而暴亡。但這只是推測而已。”
據說,那些“妖婦”被毆打的時候,根本就沒有痛苦的表情。就算是用利器刮她們的耳朵,也不見有血滴出來,和沒事人一樣。但是,如果將她們腋下肋骨處的一塊膏藥揭下來,她們就會立即大聲叫痛,臉色痛苦異常,毫無抵抗能力。所以,到了後來,見到可疑婦人,眾人將其按倒後,首先就會掀開其衣服,找尋膏藥,如果找到了,立即就狠狠地揍其一頓,並將其押送至公安局處理。
可是,公安局的人辦案可不能這樣,他們講求的是證據。但面對市民的義憤填膺,他們不得不慎重地對那些押送來的“妖婦”進行詳細的筆錄,結果發現,這些所謂的“妖婦”都是良民,根本和“攝魂”事件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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