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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康熙帝《禦制文集》第三集卷十九有《宋高宗父母之仇終身不雪論》,今將其文字摘引如下:
金兵破遼之後,兵已滿萬,人強將猛,非宋之所敵,明矣。備責不能臥薪嘗膽,以雪父兄母后之仇,則高宗何辭?若論李綱之忠言不聽,岳飛之丹誠不用,設使諫行言聽,則必勝金兵于朱仙,生還二帝于汴京,朕實不信也。何也?根本已久不固,人心已久不一,上無慣戰之良將,下無用命之士卒,天下雖有勤王之名,真偽莫測,虛實難分。高宗久在金營,孰強孰弱,自有切見,若使復仇雪恥,再整江山,實不能也,勢使之也。孟子曰:“寡眾弱強不敵也。”
若論講和之非,我太祖高皇帝因祖之仇,戊午起兵,戰必勝,克必取,所向無敵,有往必成。神威聖武,深仁厚澤,猶念中國涂炭,數次議和。明朝引南宋講和之非,始終不悟,歸罪兵部尚書陳新甲為秦檜,棄市示眾。發天下兵迎戰,如袁崇煥、毛文龍、洪承疇、祖大壽、唐通、吳三桂,前後千余員,凡出關者,非死即降,靡有孑遺。財賦因之已竭,人心隨而思亂。百萬雄兵,盡沒東海,億兆窮民,罹于邊戍。元氣盡傷于關東,闖賊蜂起于隴西。賊至京師,文武逃散,無一死於難者,豈非當日不主議和者乎?
偏安社稷,猶存一線之脈絡,若為雪恥復仇,同死於國難者,尤不知于明末同乎?異乎?文天祥雲:“社稷為重,君為輕,立君以存社稷,存一日則盡臣子一日之責。”實千載忠君之語,君與社稷並而為一也。使高宗匹夫之勇,死而無悔,不顧社稷,以死雪仇,又不知當時議論如何耶?
康熙沒有正面肯定秦檜,但在降金乞和的問題上,宋高宗與秦檜既是君臣一體,肯定宋高宗“偏安社稷,猶存一線之脈絡”的政策,無疑也就是肯定秦檜。他又稱“上無慣戰之良將,下無用命之士卒”,當然也就將岳飛、吳玠、劉锜、韓世忠等將一概否定,認為岳家軍等不能擊敗金軍,“必勝金兵于朱仙”,“朕實不信也”。
其實康熙帝對宋金戰爭的歷史沒有深入了解,只是懷著民族偏見,以勝利者的口吻,用明清對峙的歷史為喻,發了一通議論。然而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臣僚和文士們對上述聖諭,奉承唯恐不及(如趙翼《陔餘叢考》卷二十《兀術致書秦檜之不可信》其實應是奉承和發揮康熙所論),又豈有發表異論的餘地。
時至今日,個別學者還是願意為宋高宗和秦檜的降金乞和政策做某種程度的辯護,他們也許沒有見到過康熙此篇文章,但所持的議論實有相通之處。
特別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人類不分種族和民族一律平等的正確理念,大大深入人心。這是一種古人和近人不可能有的正確理念。
我們正是由此種理念出發,不懷種族和民族偏見,力圖公正、客觀地評價歷史上的各種種族、民族糾葛和鬥爭,一視同仁地評價歷代皇朝的是非得失。
近一千年間,中國北方主要是女真和蒙古兩個民族互為雄長。女真族及其遺裔滿族先後建立了金朝和清朝。就治理中國而論,清朝的得分應高於明朝,而金朝的得分卻無法高於宋朝。不論得分高低,也不論是何民族居統治地位,我們對各個專制皇朝的倒行逆施當然無須予以掩飾。
就壞的方面說來,金朝和清朝確有一些共同之處。如進入中原之初的強烈破壞,不同程度地強制推行奴隸制,使社會倒退;對漢人強行剃頭辮發,清朝有所謂“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激化民族矛盾;大規模地掠奪田地,清朝謂之圈地;金朝遷居中原的猛安謀克戶,也與清朝的八旗子弟經歷過類似的腐化和衰敗命運,如此等等。
但就立國勢態而言,金朝又顯然不能與清朝同日而語。宋金對立與明清對立在事實上也不可能如康熙所論可予以等量齊觀。
新興的清朝儘管面對著衰敗的明朝,但事實上決非只依賴滿族的力量即可吞滅。清朝所以能夠吞滅龐大的明朝,得力於兩項成功的政策,一是滿蒙聯合,二是巧妙地使用明朝的降將降兵。明朝的致命傷之一,則是被迫進行兩線作戰,對外對付清軍,對內又須對付李自成和張獻忠軍。
即使如此,清朝對明戰爭也決不是像康熙所吹噓的那樣,“戰必勝,克必取”。例如袁崇煥就曾是清朝可怕的敵手,卻因崇禎的多疑和猜忌,被清朝施用並不高明的反間計將袁崇煥置於死地。袁崇煥無疑比岳飛死得更冤更慘,直到清人公佈真相前,還一直被誤認為是賣國賊。清朝在統一內地後,又能開疆拓土,在相當程度上恢復併發展了昔日唐朝和元朝兩大帝國的規模,這是它對中華民族發展所做的主要貢獻。
金朝興兵之初,兵鋒甚銳,在跨兩個年度其實大約僅一年的時間裏就滅亡了北宋,遠比清朝滅明戰爭痛快。但是,金朝初期主要是皇族統兵,遼宋的漢人降將既無高明的人才,也未得到金廷的重用,而特別是與蒙古一直處於敵對狀態。如果說南宋方面由於韓世忠、岳飛等軍剿除了范汝為、李成、曹成、楊麼等諸多反叛武裝,數年之間有了穩定的後方,金朝事實上卻陷於北有蒙古、南有宋朝的兩線作戰的窘境。
在成吉思汗建國前的二百二三十年,蒙古就一直是遼金的西北主要邊患。元人修遼、宋、金三史,有一條重要原則,即凡是對蒙古不利或說壞話的記載,就一律予以刪削或篡改。現代史家的研究已經證明,與遼朝不時發生戰爭的阻卜即是蒙古。
金朝吞滅遼朝後,就接收了蒙古的邊患。估計金朝官史中原先肯定有不少對韃靼即蒙古的戰爭記錄,但元人編修的《金史》中,雖已塗抹得相當乾淨,如今卻仍有蛛絲馬跡可尋。
宋人的《建炎以來係年要錄》卷九十六載,金熙宗天會十三年(1135)冬,“金主亶以蒙古叛,遣領三省事、宋國王宗磐提兵破之。蒙古者,在女真之東北,在唐為蒙兀部。其人勁悍善戰。”此處說蒙古在“女真之東北”,顯然有誤。《大金國志校證》卷九同年亦載此事:冬,皇伯領三省事、宋王宗磐提兵攻盲骨子,敗之。大金初起,常假兵于彼。其後得國,不償元約,故彼有怨言。宗磐乘其不意而攻之,由是失盲骨子之附,而諸部族離心矣。
據《三朝北盟會編》卷九十九《北記》載,金朝興兵攻宋時,其軍中確“有達靼家”,可與《大金國志》之說印證。
此外,今存金完顏希尹碑雖有殘缺,也記載了“萌古斯擾邊,王偕太師宗磐奉詔往徵之”,“入朝奏捷”,“宗磐悉以所獲□賞軍士”,完顏希尹(谷神)與完顏宗磐(蒲魯虎)發生爭執。這當然是最原始的記載。然而《金史》卷四《熙宗紀》只是記載當年十一月“以尚書令、宋國王宗磐為太師”,並無攻蒙古的記錄,同書卷七十三《希尹傳》和卷七十六《宗磐傳》也都不載攻萌古斯即蒙古事,無疑都是被元朝史官刪削了。
大致在天眷元年(1138)或二年(1139),金朝“遣萬戶湖沙虎伐蒙兀部,糧盡而還。蒙兀追襲之,至上京之西北,大敗其眾于海嶺”(李心傳《建炎以來係年要錄》,以下簡稱《要錄》,卷一三三紹興九年,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宇文懋昭著,崔文印注《大金國志校證》卷十,中華書局1986年版。以下徵引,版本同此)。在金朝多年的宋使洪皓就回報宋廷說:“彼方困于蒙古。”(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以下簡稱《會編》,卷二二一《洪皓行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洪適《盤洲文集》卷七十四《先君述》,四部叢刊本;《宋史》卷三七三《洪皓傳》,中華書局1977年版)迫於南北交兵的形勢,金朝甚至願意對更弱小的西夏作出一定的友好姿態,割讓了若干原屬宋的土地。(《金史》卷一三四《西夏傳》,中華書局1975年版;參見李蔚《簡明西夏史》第226~227頁,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清太宗于金朝諸帝中特別盛讚金世宗,說:“世宗者,蒙古、漢人諸國聲名顯著之賢君也,故當時後世鹹稱為'小堯舜'。”(《清實錄》卷三十二崇德元年十一月癸醜,(台灣)華文書局1984年影印本;愛新覺羅皇太極《太宗文皇帝聖訓》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影印四庫全書本)清太宗此說是服務於聯合蒙古,共同對付明朝的策略,卻是根本歪曲史實。
因為當時的蒙古人並未在大金皇帝治下,也根本不可能承認金世宗是他們的“賢君”,而民族偏見甚深的金世宗卻是苦於對蒙古用兵。(據《金史》卷六《世宗紀》載,大定七年,“移剌子敬經略北邊”,十年,“參知政事宗敘北巡”。同書卷七十一《宗敘傳》說他“巡邊”,“將戰,有疾,詔以右丞相紇石烈志寧代”。說明當時軍事情勢的嚴峻,竟必須動用聲名最著的大將紇石烈志寧。同書卷八十八《紇石烈良弼傳》則記載,“參知政事宗敘請置沿邊壕塹”,又證明蒙古力量之強,以至金朝只能商議消極防禦。同書卷二十四《地理志》又敘述金世宗大定後期,已在北邊修築邊堡和壕塹。
這些都是元朝史官刪削金朝官史後所存留的蛛絲馬跡。宋使樓鑰《北行日錄》也反映了大定九、十年間,金朝正在對蒙古用兵)金軍對蒙古的殺掠和破壞勢不可免,卻因元朝史官的筆削而無文字記錄傳世。金朝最後就是亡于蒙古與南宋的聯軍。
以上論述了金朝與清朝所處的軍事大環境迥異,而金朝前期的對宋戰爭也無法與清朝的滅明戰爭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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