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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壤之別:明清兩朝對待海外華人的不同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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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1-16 21:22:2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明朝政權是在異族統治後光復中國的政權,是中國歷史上正統性最強的朝代之一,與漢朝相匹敵,唐宋皆有所不及,而我們所說的王朝的正統性,實際上就是政權來源的合法性。這種立國基礎既給明朝打上了鮮明的漢族民族主義烙印,同時也使這個朝代更具有國家民族責任感。明朝建國之初的政治綱領就是 “驅除胡虜,恢復中華,立綱陳紀,救濟斯民。”是將漢族民族主義,重建中華傳統道德、民本主義結合在一起做為立國之本的,在明太祖時代,這些綱領基本得到了全面的實行。儒家思想,特別是提倡民族大義和民本思想的程朱理學,在明朝是做為憲法性意義的存在,是政權合法性的源泉。而儒家核心的“華夷之辨”和 “仁”的思想,都要求是否維護漢族廣大人民的利益,是關乎這個政權是否屬於合法政權的重要標准。

    同時,科舉制度在當時最大限度的實現了公平化和廣泛化的社會階層流動,使政權中樞能向認同中華的各階層人士敞開,使基層民意最少阻礙的進入上層。而明朝政治的公開性,在中國也可能是空前絕後的,這加強了政權與民間輿論的互動性,明朝社會輿論對國家決策的影響同樣是以後很難達到的。同時也有很重要的一點,按照儒家思想,明朝最高統治者是不可以將國家的、漢族的利益與自身利益視為對立面,而且明朝內閣權力的增加和制度的完善,也使在大多數情況下,皇帝的能力不影響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而且在重大決策上是很難做出明顯違背基本民族利益、道德和意願的行為。尤其不可能做出站在外族和外國立場上損害漢族和中國利益的決策。
   
    對於萬歷年間西班牙人和菲律賓土著屠殺華人的事件,我要對背景進行一番介紹。最初對華人的屠殺發生在1603年,此時中國在同一時期內進行了三場大規模戰爭,即萬歷三大征。在西北的寧夏,西南的播州,特別是從萬歷二十年(1592)至萬歷二十六年(1598)長達七年,與日本在朝鮮進行的戰爭。雖然這三場大戰明朝都取得了全勝,體現了明朝政府和萬歷皇帝的傑出決策能力。但戰爭對國家軍事和財政能力的損耗也是極大的。建州通古斯酋長奴兒哈赤正是利用這時機擴展自己勢力的。因此,在明朝處於財政嚴重不足的情況下,為了增加財政收入,萬歷皇帝決定允許平民開礦,通過征收礦稅來緩解財政危機。但由於工商業階層的抵制,以及代表工商業利益的官僚們的反對,同時也有執行方面的問題,使這一措施收效甚微。而此時,西班牙美洲殖民地白銀通過菲律賓的大量流入,使明朝誤以為菲律賓有銀山可采,再加上一些人的誘導,明朝派官員來呂宋調查,試圖在此開辟財源。這引起了西班牙人的恐懼,擔心這是明朝征服的前兆,他們將失去菲律賓。西班牙人通過詭計先高價收購華人的武器,然後伙同土著人幫凶對華人進入了大規模屠殺。
   
   無論明朝當時有沒有進攻菲律賓的打算,西班牙人屠殺華人都是不可饒恕的的。國家和民族的正義就是維護本國和本民族的利益,這是一個最基本的民族尊嚴和立場問題。
   
    這一次屠殺的消息傳到中國,萬歷皇帝的第一反應是“帝曰:‘嶷等欺誑朝廷,生釁海外,致二萬商民盡膏鋒刃,損威辱國,死有余辜,即梟首傳示海上。呂宋酋擅殺商民,撫按官議罪以聞。’”既懲罰了導致事態惡化的責任人,同時准備對西班牙人興師問罪。但是此時,中國剛剛結束與日本在朝鮮的戰爭,實在無力真正執行這一命令。所以明政府官員只能以發文的方式責問西班牙人。
   
    下面是徐學聚《報取回呂宋囚商疏》的原文: 
   
    “議照呂宋通商一節,原因漳、泉濱海居民鮮有可耕之地,航海商、漁乃其生業;往往多至越販諸番,以窺厚利。一行嚴禁,輒便勾倭內訌;嘉靖季年,地方曾受蹂躪之慘。維時當事議以呂宋素不為中國患者,題奉欽依許販東、西二洋;華夷相安,亦有年矣。顧一旦屠戮逋商至萬計者,變出異常,法應討罪。但究其禍端,良由張嶷妄奏採榷,為之歷階;及奸商前年殺其酋長,積怨蓄憾,有以激之:情似可原。擬提師渡海遠征,勝負難料!國體攸關,何敢輕率啟釁,以廑皇上南顧之憂!(這一段是徐學聚說給萬歷皇帝聽的,緩解皇帝的情緒,說明出征的困難。)
   
    臣隨會檄傳諭佛郎機國酋長呂宋部落知道:(下面的才是說給西班牙人的)『我高皇帝統一方夏,表則千古;禮樂威信,世守如一。迄我今上皇帝陛下,允奮天綱,該覽八紘;北極沙漠、南及爾等東南諸夷所有之海,日照月臨,共成正朔。如日本諸島犯我屬國,朝廷三遣吏兵屠釜山,恢復朝鮮,還直其王,以守宗廟;鬼方楊酋不畏王章,奪父、賊弟、棄妻,擅殺其民,南檄吏士驅兵進縛,千裡之國夷宗剪土,鞠為茂草:非爾等所耳而目之者乎?(用三大征的勝利來顯示國威,恐嚇西班牙人)
     去年海外姦民張嶷,妄稱爾呂宋機易山有礦金可採,有司覆聞;皇帝以為驚擾海邦、貽爾憂戚,遂付法曹斬之西市,傳首海上以告姦宄。乃聞張嶷去後,爾呂宋部落無故賊殺我漳、泉商賈者至萬余人。有司各愛其民,憤怒上請,欲假沿海將士加兵蕩滅如播州例;且謂“呂宋本一荒島、魑魅龍蛇之區,徒以我海邦小民行貨轉販,外通各洋、市易諸夷,十數年來致成大會;亦由我壓冬之民教其耕藝、治其城舍,遂為隩區,甲諸海國。此輩何負於爾!有何深仇,遂至戕殺萬人!蠻夷無行,負義如此,曷逭天誅”!堅乞再三。(說明事件的來由,顯示中國無征服之意,指西班牙人所為理屈。同時表達明朝政府對此事的憤怒,仍然是一種威脅。)
   
    皇帝以呂宋久相商賈,不殊吾民;不忍加誅!又海外爭鬥,未知禍首;又中國四民,商賈最賤,豈以賤民興動兵革;又商賈中棄家游海、壓冬不回,父兄親戚共所不齒,棄之無所可惜!兵之反以勞師。終不聽有司言。(為了不顯示此時明朝無力出兵的困境,給自己找了個台階,拿皇帝當借口,看來明朝皇帝素來被用來背黑鍋,當時也如此。)
   
    爰降旨特行令所在遣使傳諭爾等酋長部落,令鹹改悔,畏天守善;其海外戕殺,姑不窮治。爾等當思皇帝浩蕩之恩、中國仁義之大!張嶷一誑口,輒不憚梟示,以謝爾等;爾等非木石,獨不思灑濯其心,以報中國乎?若前事訛傳,未有兵革,投款效順;商舶往來,交易如故。若果有嫌恨、已相讎殺,可將該島所有漳、泉遺民子孫追歛各夷。”(對中止通商的暗示,其實質也是對西班牙人的威脅,也是防止西班牙人進一步屠殺華人,最後則要求西班牙人將幸存者送回,也是帶有斷絕與西班牙關系的意味。)
   
    雖然力有不逮,但明朝也算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有所表示,雖然做的並非完善,但至少是負責任,有擔當的。而1639年菲律賓西班牙人第二次屠殺華人距離崇禎皇帝殉國只有五年了,明朝政府已經內憂外患,無力聲討了。可見中國之強弱,與海外華人也關系菲淺。
   
    而鄭成功在收復台灣後,屢受西班牙人屠殺和迫害的菲律賓華人請求鄭成功維護在菲華人的利益,也提出為鄭氏進攻菲律賓提供幫助。但鄭成功錯誤的在給西班牙人的警告中,不慎表露了自己的意圖,使的西班牙人提前警覺,第三次對菲律賓華人進行屠殺。此事讓鄭成功憤怒悔恨,一心欲發兵復仇,但因為連受內外部精神打擊造成其英年早逝而中止。但明鄭政權對此並未忘懷,直至滿清滅亡最後一個漢族政權前夕,很多明鄭人士仍然力主雖然台灣守不住,但可以用主力攻擊菲律賓,占據呂宋以為後圖,只是鄭克(土爽)輩喪志,終未被采納。
   
    還要說明的一點,在明朝,由於海關稅少,走私盛行,海商對明朝政府並無太多經濟上的貢獻,也就是說明朝這種反應更多是出於民族責任感。而鄭氏集團本身就是海商出身,與海外商人關系密切,彼此利益關系緊密。從這個角度來看,明朝中央政府更多的是從民族大義考慮,而鄭氏更多的具有商業利益考慮。但無論,無論哪一個漢族政權,對海外華人的態度都有血濃於水的感情。
   
    滿清時期則是完全是相反的情況,在滿清的眼中,在其控制之外的海外漢族人,是推翻其殖民統治的潛在威脅,被其視為心腹大患,欲滅之而後快的。為了困死明鄭,滿清從順治到康熙年間不惜將從中國從遼東至廣東全部沿海地區用武力來進行史無前例的“遷海”,使經濟發達,人口密集的沿海變成無人區,為此屠殺的中國人數以百萬計,對最沿海富庶地區的經濟破壞,以及中國與世界聯系的中斷更是不在話下。滿清執行鎖國政策,嚴厲防止漢族與外界的交往。注意,滿清的防漢性鎖國,與明朝為了防範倭寇及加強對海關控制的海禁是兩個概念,除了洪武年間和嘉靖年間較為嚴格外。明朝的海禁就像明人王抒所雲“國初立法,……不許下海,百八十年以來,……每遇捕黃魚之月,巨艘數千,俱屬於犯禁,議者每欲絕之,而勢有難行,情亦不忍也。與其絕之為難,孰若資之為用”。請看“而勢有難行,情亦不忍也”,以漢族為根本的明朝是做不出滿清那種靠屠殺來斷絕海外貿易的行徑的。而滿清既沒有什麼在乎“勢有難行”,為了自己殖民統治還有什麼難行的吧?至於“情亦不忍”,更對滿清沒有任何作用,對於在中國屠殺至少數千萬漢族及其它民族人民的滿清,有什麼“不忍”的?
   
    滿清勾結荷蘭等外國殖民者,攻打明鄭政權。許諾成功之後將台灣送給荷蘭,來聯合圍剿反清義軍。滿清所在意的,是消滅威脅其統治的漢族反清力量,至於某些人主動送來的“收復台灣”和“統一祖國”的高帽還真是無意而得。只是因為那一次沒有成功,否則當時台灣就已經被滿清予了“友邦”了,也不必等到甲午戰後。在漢奸施琅等人的幫助下,滿清最終攻陷了台灣,但為了便於控制和奴役漢族人,意欲將台灣人全部內遷後放棄台灣島,任其荒蕪或為西方占領。只是由於漢奸施琅垂涎於台灣的土地財富力阻,再加上擔心會引起更大的動亂方才罷手,從此施琅家族成為台灣最大的地主和剝削者。既使如此,滿清也嚴格限制海峽兩岸的往來,使的台灣與大陸的聯系相對薄弱,這導致台灣與內地始終有疏離,這也正是造成目前台獨理念的一個重要原因。滿清是以防漢、制漢作為基本國策的,任何會導致漢族進步、強大和影響擴大都是其所要竭力避免的,滿清嚴格禁止漢族人移民東北,限制漢族人進入蒙、疆、藏等地,並嚴格防止其它民族漢化都是出於認為漢族是其統治最大威脅這一認識出發的。
   
    滿清乾隆的1740年,在所謂“康乾盛世”。荷蘭人在沒有任何理由,只是因為嫉妒華人在荷屬東印度的商業才能和財富,就勾結土著人對華人進行大屠殺,華人的鮮血染紅了河水,史稱“紅河屠殺”。荷蘭此時尚未摸清滿清對華人的態度,因為需要與中國通商,也擔心有所妨礙,所以派人到滿清朝廷為自己開脫。但沒想到乾隆表現讓荷蘭人明白了滿清對華人的態度,乾隆說海外華人“內地違旨不聽召回,甘心久住之輩,在天朝本應正法之人,其在外洋生事被害,孽由自取。” 滿清欲殺之而不能的海外華人,被荷蘭人所殺讓其非常痛快。有了滿清的贊許鼓勵,荷蘭人越發肆無忌憚,在明朝時期華人在南洋建立的政權及商業優勢都逐漸喪失。而滿清政權為此與荷蘭人的關系不但沒有倒退,反而越發緊密了。
   
    到了滿清末年,漢族民族主義興起,反滿復漢的革命黨紛起。對於中華光復,海外華人提供了巨大的支持,這也正是源於對國家民族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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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1-17 10:01:56 | 顯示全部樓層
這一段歷史一定要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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