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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制與君主制的形態與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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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0-22 07:10:5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共和制或稱共和民主制、民主國或民國(republic),是人類社會的一種政體(和這樣統治的國家),君主不是國家的最高首腦。施行共和制的国家通常称作「共和国」。

這個詞起源自拉丁文res publica,意思是「人民的公共事務」[1]。相對於帝國及王國,共和的特色是國家元首並非世襲的皇權,若元首的產生方式是以民主選舉方式選出,則是民主政體。

在政治思想上,共和主義指以共和體制來治國的一個意識型態。在現代國家興起後,共和主義在各國的實踐及理論發展上各異,但多有一憲法確定人民基本的權利不受國家侵犯。如孫中山的「共和」觀念是天下為公,國家權力是公有物,國家的治理是所有公民的共同事業。

在實踐上,民主的概念未必是共和制所包括的。宣稱採用共和制政府形式也可能會有獨裁或極權政權的情形。

    君主制是一種專制政體, 君位採用世襲方式產生。在君主獨裁制中,君主擁有最大的,一般來說無上的權利。

統治者君主(常稱皇帝或國王,女性稱女皇或女王)擁有統治國家和臣民自由的所有權力而沒有法律或法定的程序告訴君主如何行使權力,雖然有的宗教權威可能有能力阻止君主的某些行為。

大多數獨裁的君主是世襲的,少數是選舉出來的(比如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有時,在君主獨裁製中君主不僅是世俗的首領,而且也是宗教的首領。

    君主立憲制,或稱「虛君共和」(有爭議的中文翻譯),是相對於君主獨裁制的一種國家體制。
君主立憲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過立憲,樹立人民主權、限制君主權力、實現事務上的共和主義理想但不採共和政體。

其特點是國家元首是一位君主(皇帝、國王、大公等等,教宗有時也被看做是一個君主)。

與其他國家元首不同的是,一般君主是終身制的,君主的地位從定義上就已經高於國家的其他公民(這是君主與一些其他元首如獨裁者的一個區別,一般獨裁者將自己定義為公民的一員,但出於客觀需要他必須掌權為國家服務),往往君主屬於一個特別的階層(貴族),此外世襲制也往往是君主的一個特點(不過在這一點上也有例外)。

君主雖然是國家的元首,但君主的權利與產生的方式,會依各個國家的制度而不同;縱使是同一個國家,往往在不同時期,君主的產生方式與權利範圍也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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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9-10-22 07:36:31 | 顯示全部樓層
共和制與君主制的形態與歷史

15世紀意大利政治思想家馬基雅維里(Machiavelli)在其名著《君王論》開宗明義第一章便說:「目前統治著人類與從來統治過人類的一切國家與領土,不是共和國便是王國」。誠然,「君主制」和「共和制」是歷史上的兩大元首制度,而且在一般人心目中是兩種對立的制度。不過,這兩種制度其實不是截然對立、「非此即彼」的,在歷史上大量存在著兩種制度互相滲透、「亦此亦彼」的情況。

在一般人心目中,君主制的特點是君主為終身職,職位由一個家族世襲。相反,在共和制下,元首有固定任期,連任次數一般也有限制,而且元首職位乃由選舉產生,非由一家世襲。除此以外,由於君主制與共和制有很不同的元首產生和繼承方式,君主制一般被認為是專制獨裁的,是「家天下」;相反共和制則代表著民主,是「公天下」。「共和國」的英文Republic一詞本身便含有「公共」(Public)這個組成部分。

誠然,以上對君主制和共和制的描述確實道出了兩制的典型特點。歷史上大多數君主國如古代的「東方專制」國家和歐洲中世紀後期的專制君主國,都具有上述特點。近代興起的民主革命也往往以推翻君主、建立共和為目標。「共和主義」就不僅是要建立共和國,而且還帶有建立民主政制的意思。例如18世紀末美國獨立革命成功後,當時曾有人主張擁立民族英雄華盛頓(Washington)為君主,可是華盛頓認為君主制容易產生獨裁暴政,拒絕了這一提議,美國遂成為共和國,建立了民主政制。法國在19世紀幾經政制變遷,周旋於君主制與共和制之間,形成了「共和派」和各種「君主派」(註1),而這兩派又往往代表著民主和專制兩大勢力。

中國辛亥革命的領導人在革命成功後建立了中華民國,「民國」一詞是等同於Republic的。其實本來曾有革命黨人主張革命勝利後的國號應為「中華共和國」,但最後還是採用「民國」,其理由就是要突出新政權「主權在民」的性質。由此可見,共和主義在近現代確曾被民主革命者高舉為反專制王權的旗幟。

以上所述的都是典型的君主專制和民主共和的例子,但是正如本節開首所說,君主制和共和制並非總是絕然對立的,兩者之間存在著很多模糊地帶。一方面,君主國並不一定都是專制獨裁的。今天世界上僅存的君主國其實大多數都是「虛君制」國家,如歐洲的英國、西班牙、比利時、盧森堡、北歐三王國和亞洲的日本等。這些國家的君主都只是名義上的元首,實權操於由民選產生的內閣。這些君主國其實跟民主共和國沒有很大分別。

此外,今天的英國國王除了是英國的君主外,還兼任15個自治領的元首。這些國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在法理上也算是君主國,但實際上這些國家都自行選舉一名「總督」代行英王的禮儀任務,實權則操於民選的內閣,這就根本與德國、意大利等民主共和國沒有實質分別了。

君主職位也不一定是世襲的,歷史上也曾出現選舉產生的君主。中世紀德國國王的王位從一開始便不是由一個家族世襲,而是由若干個德國諸侯輪流擔任,後來更確定了由七大「選侯」選舉德王的制度。羅馬教皇是「教皇國」的政教合一君主,但是教皇從來都不是世襲職,而是由「樞機主教團」選舉的。除此之外,中世紀的波蘭王國從1574年起,俄國地區的諾夫哥羅德(Novgorod)公國從1136年起,君主權力為貴族奪去,此後波蘭國王和諾夫哥羅德公爵都由貴族選舉產生,不再世襲,有些歷史學家更索性稱這一時期的波蘭和諾夫哥羅德為「貴族共和國」。

另一方面,共和制也並不等同於民主。在現代,君主制日趨沒落,新成立的政權大多數都採行共和制。但是在很多國家,共和制只是換了新形式的專制獨裁,由沒有君主稱號的獨裁者統治。烏干達(Uganda)總統阿明( Amin)在統治期間(1971-1979年)雖然由始至終未曾自立為君主,可是他的殘暴實在比得上古今中外的任何一個暴君,所以他與中非(Central Africa)帝國皇帝博卡薩(Bokassa)並列為當代非洲兩個臭名昭著的殺人魔王兼暴君。


文章出處: http://chowkafat.net/Hispassage5.html

[ 本帖最後由 barying 於 2009-10-31 02:5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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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9-10-22 07:38:41 | 顯示全部樓層
共和制與君主制的形態與歷史

在當代由於統治者有現代化、高效率的國家機構和官僚、政黨、軍警、特務系統協助其統治,當代的獨裁者在某方面說比古代獨裁者有更大的權力,實在可以稱為「無冕皇帝」。蘇聯的斯大林、德國的希特勒和中國的毛澤東在其權力的巔峰時期,不僅掌握一切大權,而且還在國內大搞個人崇拜和「造神運動」,為人民奉若神明,他們的權勢實在比歷來政教合一的「神權統治」者有過之無不及。

歷史上還曾出現共和國元首職位世襲的情況。1581年荷蘭脫離奧地利獨立後,建立了尼德蘭聯省共和國(俗稱荷蘭共和國),由奧蘭治(Orange)家族的威廉一世(Willem I)任執政官。自此以後,除了少數間斷時期外,荷蘭執政官的職位便一直由奧蘭治家族的人終身任職及世襲,因此有些史家便索性稱奧蘭治家族的統治為「奧蘭治王朝」。

同樣的情況也出現於意大利的佛羅倫薩(Florence)。佛羅倫薩本來是一個城市共和國,但在1434年梅迪奇( Medici)家族的科西莫(Cosimo)取得佛羅倫薩的政權,自此梅迪奇家族便世襲為佛羅倫薩的元首,史稱為「梅迪奇王朝」。直至1532年佛羅倫薩元首阿歷山德羅(Alessandro)自立為公爵,才正式將佛羅倫薩從共和國改為君主國。

當代也有一些獨裁者明目張膽地將他們的統治權傳給子姪輩。海地的杜瓦利埃(Duvalier)、尼加拉瓜的索摩查 (Somoza)和台灣的蔣介石都在他們統治的後期精心策劃準備其兒子繼承其職位。台灣總統蔣介石很早便讓其兒子蔣經國在政府中任職,在1972年更讓其出任行政院長(相當於總理),使其掌握治國經驗。雖然後來在1975年蔣介石死後,蔣經國未即時繼任總統,但是繼任的總統嚴家淦事事順從蔣經國的意思,蔣經國實際成為最高領導人。直至1978年嚴家淦任滿引退,終使蔣經國得繼「大寶」。

在「一切為人民服務」的共產國家,也不乏任人唯親的例子。羅馬尼亞總統齊奧塞斯庫(Ceausescu)安排他的家人擔任政府高職(註2)。朝鮮國家主席金日成在其統治晚期更精心部署由其兒子金正日繼承其位置,當金日成在1994年逝世後,雖然國家主席和黨總書記兩職位一直懸空了數年,金正日未能即時繼任,但是金正日事實上已繼承了其父的權力,形成了歷史上第一個「共產王朝」。

除此以外,歷史上還曾出現一人同時擁有君主稱號和共和國元首稱號的例子。1689年英國發生「光榮革命」,國王詹姆斯二世(James II)被廢黜。英國議會選立了詹姆斯二世的女兒馬利二世(Mary II)繼位,並同時選舉其夫婿荷蘭執政官威廉三世(Willem III)同為英國國王,於是威廉三世便同時兼任荷蘭共和國和英格蘭王國的元首。

在當代阿拉伯半島有一個阿拉伯聯合王國(United Arab Emirates),乃由七個王國合併組成,每個王國都由世襲的「謝赫」(Shaikh,即國王)統治,是傳統的君主國。可是阿拉伯聯合王國的元首卻稱為「總統」,由「聯邦最高委員會」成員互選產生,而聯邦最高委員會則是由七個王國的國王組成,現任總統便是由阿布.扎比( Abu Dhabi)王國的國王扎伊德二世(Zaid II)兼任的。所以阿拉伯聯合王國是一個由七個君主國組成的共和國,這可說是歷史上君主制與共和制相結合的最奇特例子。

從上所述,可見君主制和共和制的分野其實並不如一般人想像中那樣清晰。可以說這兩種元首制度的分別僅僅在於元首的稱號,即是說如果元首的稱號是「皇帝」、「公爵」,那就是君主國;如果元首的稱號是「總統」、「主席」,那就是共和國。所以君主制和共和制的分野只是形式上的,沒有實質上的意義。例如1976年中非共和國總統博卡薩自立為皇帝,將國號改為中非帝國,中非在形式上由共和國變為君主國,但其實博卡薩在任總統時(1966-1976年)便已是非洲有名的暴君。博卡薩無論是稱「總統」還是「皇帝」,絲毫不影響其政權的專制暴虐性質。

最後要提的是,一個稱號究竟是君主制稱號還是共和制稱號,有時並不如「皇帝」、「總統」那樣清晰,而只是約定俗成的。例如上古蘇美爾(Sumer)的最早期城邦還保留著很多「軍事民主制」的特色,城邦元首「恩西」 (Ensi)(又稱「帕達西」Patesi)的權力很多時受制於長老會議或甚至公民大會。雖然傳統史家把「恩西」視為君主稱號,但其實早期「恩西」的政治地位接近共和國的執政官多於君主。在中世紀意大利的城市共和國威尼斯(Venice)和熱那亞(Genoa),元首稱號為Doge,一般譯作「執政官」,但亦有將之譯作「公爵」的,由此可見君主國和共和國有時只是相差一線。



註1:由於法國在19世紀曾出現波旁(Bourbon)王朝、奧爾良(Orleans)王朝和波拿巴(Bonaparte)王朝(即拿破崙王朝),各有其支持者,所以法國的「保王黨」也分為幾個派系。

註2:齊奧塞斯庫的妻子埃列娜曾任羅馬尼亞第一副總理、兒子尼古曾任共產主義青年聯盟第一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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