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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消防員涉於2021年中,相約一名當時26歲的女友人到酒店房間飲酒,期間兩人被指趁女方喝醉時,分別強姦她。兩人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今(20日)在高院續審。次被告出庭自辯指,女事主當晚曾經給他性暗示,性交期間女事主只發出好誘人的呻吟聲,不曾說「唔好」。次被告坦言,他未試過「三人行」,覺得好有新鮮感。
兩名男被告依次是李浩田(31歲)及陳卓軒(29歲),案發時均任職消防員。他們同被控於2021年8月20日,在旺角太子道西新世紀廣場帝京酒店978號房強姦X。陳卓軒供稱他由細到大志願就是做消防員,因為既可以賺錢,又可以幫到人。2018年讀完高級文憑後便投身消防。本案後他沒再當消防員,現時任職裝修散工。案發當日他跟李浩田和X到帝京酒店房間飲酒,大家玩遊戲,輸了要罰飲酒。當晚他微醺,輕微興奮。X有醉意,但仍能郁動和談話。
陳憶述他當晚在床上摸X的大腿內側,X則用腳尖碰他的小腿。他之後伸手往X的陰部慢慢移動,與此同時X用手指掃他的大腿內側,並主動吻他。陳肯定,當時X正給予他性暗示。當他用手指摸她的陰部時,X有擘大腳配合。他用中指插入,X說「唔好用手指,覺得有啲怪」。接着,他問X「可唔可以幫我含一陣」,X嗯一聲。他脫去衣服,X先幫他口交,兩人再性交,期間X有配合。陳再問X「不如後入好唔好」。X又嗯一聲回應,繼而轉身及抬高臀部。
陳卓軒強調性交過程中X沒有說「唔好」,或做出任何動作表示拒絕,他只聽見X好誘人的呻吟聲。而李浩田靠近的時候,陳聽到李問X可否接吻。X同意。陳不諱言,他未試過「三人行」,覺得好有新鮮感、「特別有性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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