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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法 趕下月初首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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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6-8 21:28:3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最低工資法 趕下月初首讀

2009-06-08
出處: http://news.sina.com.hk/cgi-bin/nw/show.cgi/2/1/1/1160180/1.html


【明報專訊】備受爭議的最低工資條例將於本月內提交到立法會,立法會議員李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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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表示,現時最大爭拗是將外傭納入法例保障與否,據了解,政府擬於下月8日將法例交上立法會首讀,李卓人會在本周向內務委員會提出申請,要求在本年度先成立草案委員會,盡早審批這條法例。

李卓人表示,政府暫計劃在7月8日立法會的本立法年度最後一次會議,提交有關法例首讀,然後刊憲。他會在本周向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提出,在7月10日會期完結後,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成立條例草案委員會,待下一個立法年度一開始,便即時審議條例。

李卓人及40多名外傭團體代表曾在上月底與勞工處長謝凌潔貞見面,外傭團體一直希望本港20多萬外傭亦可受最低工資法例保障,但當局仍傾向將外傭豁免在法例之外。李卓人表示,外傭團體要待政府正式公布有關法例後,才決定進一步行動,政府已有心理準備外傭團體會提出司法覆核。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亦表示,雖然他接觸的外傭多表示怕失業,寧接受政府的決定,但全港有20多萬外傭、數十個外傭組織,難以避免有外傭提出司法覆核。


[ 本帖最後由 white小白 於 2009-6-12 03:5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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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6-8 21:44:37 | 顯示全部樓層
呢樣野話佢好又唔係 ... 話佢唔好又唔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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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6-8 23:13:05 | 顯示全部樓層
角度不同有不同結論看法.最低工資好處保障工人薪資,當社會的失業率居高不下時,工人面對裁員減薪的威脅下,沒有協商的能力,僱主有可能趁機將工人的工資壓低.有了最低工資,低收入人士就業就能取得滿足基本生活需求的薪金.維護工人的尊嚴:最低工資可以解決部分僱主剝削工資的問題,還有利解決低技術工人工作時間長,工資待遇卻很低的在職貧窮,現象,使他們免被歧視.維持社會穩定,工人的收入增加,社會的消費水準亦可望隨之提高,有利於造成經濟繁榮.同時低收入人士的薪金有保障,有機會減少因低收入而衍生的社會問題,如自殺,犯罪,家庭暴力.

最低工資弊處,加劇失業,一些中小企業或服務性行業為降低成本,以裁員節省開支,代之以其他商業形式取代勞工,如設立自助櫃臺,減少服務人員,轉用黑市勞工等.如此一來,失業人口勢必提高.扭曲了市場機制,如果工人薪金不是根據市場供求關系制定,代之以工人及其家庭合理的生活需求而定,可能會造成不同技術要求的工種,薪金水平確相同.削弱競爭力,最低工資是政府幹預了市場運作的行為,無形中增加了僱主運營成本,削弱了他們的競爭力.損害年輕工人的就業機會,年輕工人因為經驗缺乏的原因生產力較低,所以僱主只願意支付較低的工資.如果有最低工資的限制的話,, 僱主就只願意請有經驗的人了.所以最低工資反而造成年輕工人完全失去就業機會也是為什麼有經驗的工人往往支持最低工資的原因.所以角度不同這主題結論有不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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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6-9 18:45:31 | 顯示全部樓層
最低工資 should be same for all... however, under such treatment, every one must be taxed equa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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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6-9 20:20:39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外傭應該唔計算最低工資內,佢得包食包住,每日工作幾多個鐘頭好難計?

咁唔通當佢地OT計數,當然,僱主有好有壞。遇着個好老板又點計。

何況最低工資講緊係香港本地人連基本生活都成問題才引伸出嚟?

想保障工人基本生活,起碼有食有住有得着(當然係最基本嗰種),

唔使吓吓靠政府補貼嗎!出發點係好!但亦導致公司裁員,本來請兩個人,

為節省開支,咪請少個,留底嗰個做多D,唔做有大把人做!跟本解決唔

到問題根源!............凡事有利有敝,誰是誰非跟本無人可以比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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