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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7 10: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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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洪武十五年(西元1382年)四月,朱元璋將儀鸞司廢除,改立錦衣衛,為皇帝侍從軍事機構。
建明之初朱元璋設置拱衛司,統領校尉、隸屬都督府,為皇帝侍從軍事機構,後改拱衛司為拱衛指揮使司。洪武二年(西元1369年),拱衛指揮使司又重新更名為親軍都尉府,別設儀鸞司歸其統領。後又將儀鸞司改為錦衣衛,下設指揮使,指揮同知、指揮僉事、南北鎮撫司鎮撫、千戶五職,皇帝任命自己心腹出任指揮使。錦衣衛建立前的儀鸞司只是替皇帝管理儀仗的普通侍衛機構,改為錦衣衛後,權力增添了很多。除擁有侍衛職權外,還有權巡察緝捕和審理詔獄。錦衣衛屬下的鎮撫司承辦由皇帝命令查辦的案件。他們用刑十分殘酷。廷杖為其中一種,初期杖滿即停刑,後期直到打死為止。還有一種是用300斤重的立枷,很快就可將犯人壓死。這種對犯人嚴刑逼供、非法淩虐的做法,致使民情激憤、怨聲載道。洪武二十年(西元1387年),朱元璋不得不下令焚燬錦衣衛刑具,所押囚犯轉交刑部審理;同時下令內外獄全部歸三法司審理,將錦衣衛廢除。後來在明成祖時期,錦衣衛又得以恢復,並由北鎮司專門處理詔獄。
錦衣衛除擁有眾多特權外,還擁有大量田地。直到成化年間,他們的權勢地位才逐漸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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