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誘騙到東南亞的女子年齡為二十三及二十一歲,去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一同經香港到泰國,之後失去聯絡。警方得知事件涉及人口販運的情況,由於案情嚴重,隨即交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其間兩名失蹤女子的家屬亦收到訊息及電話,指兩人身處緬甸一個園區並被人禁錮,要求家屬交出二萬八千元美金,以換取二人自由。警方高度重視事件,隨即聯同入境處及緬甸當局作出協作跟進。
兩名女子一月十一日安全返港,警方向二人了解當中案發經過及詳情,並根據二人提供的資料進行深入調查,得知二人早前在香港認識一名女子,因對方表現豪爽,經常請二人吃喝玩樂,之後成為朋友。直到去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該名女子突然提出,可請兩人免費即日去泰國旅行,並已安排機票及酒店,以運送泰銖現金以換得豐厚報酬。
當兩人抵達泰國,隨即被安排登上詐騙集團的車輛,沒收護照及手提電話。兩人經多番轉折下,搭車又搭船,最終到緬甸的詐騙園區。
港警新界南總區重案組總督察庾博瀚說,兩人向香港警方透露,園區守衛森嚴,四周有鐵絲網,並有穿著迷彩衣服及手持長槍的人駐守。兩人其後被告知已被販賣到緬甸詐騙園區,被迫從事詐騙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