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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時事] 12月大埔單車手狂罵小巴司機 警今拘 3 男 1 女 涉「在公眾地方罔顧後果或疏忽地策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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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5-1-3 19:47:3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12月中大埔太和路有單車手與小巴司機爆發罵戰,期間粗口橫飛。單車友疑不滿小巴司機響咹,4 人停下來與小巴司機,在路中心對罵,並一度要求小巴司機「熄匙、落車」,聲言報警。警方1月3 日表示拘捕涉事 4 人,涉嫌「在公眾地方罔顧後果或疏忽地策騎」。

警方表示留意到近日網上流傳一段短片,片段顯示於去年 12 月 14 日上午約 8 時,數名騎踏單車人士在大埔公路-大窩段的路段上,懷疑將單車橫放在一輛公共小巴前方,其間有人打開小巴司機位置的車門並辱罵小巴司機。

網上片段所見,單車友態度惡劣,衝向小巴司機車窗位置大聲喝罵,並連番「問候」人全家。罵戰維持約兩分鐘,有小巴乘客贊成司機報警,未料 4 名單車友竟「敗走」撤退,但臨走前還有人舉中指吐舌,以輕佻態度望向鏡頭。

警方指出4人行為嚴重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小巴乘客安全,新界北總區交通部交通調查隊人員主動就懷疑涉案人士的駕駛態度展開調查。經深入調查後,發現有數名騎踏單車人士在大埔公路-大窩段懷疑沒有靠左行駛並刻意干擾交通。

警方調查後確認懷疑涉案人士的身分,拘捕 3 名本地男子及 1 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 28 至 45 歲,涉嫌「在公眾地方罔顧後果或疏忽地策騎」。4 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一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指出涉案路段路面相對狹窄,政府已經在旁建立完善的單車徑給騎單車人士使用。根據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51(5)條,如道路有一部分是劃給單車使用的,在該道路的任何其他部分騎單車則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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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5-1-4 06:41:12 | 顯示全部樓層
路權L有時又好討厭。
原諒我這一生不羈放縱.....愛田由
沿途快樂田由陪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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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5-1-6 03:41:50 | 顯示全部樓層
抵撚死
睇靚女索女幾時都得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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