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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獲香港空手道總會推薦成為精英運動員的羅展鵬,2015年被逐出其所屬的道場,羅雖然後來加入了另一個新道場,但被空手道總會「雪藏」和撤回推薦,結果失去精英運動員的資助。羅展鵬就事件向總會索償逾約230萬港元損失。另外,兩名空手道精英運動員因換道場,同樣遭總會「雪藏」4個月,失去訓練資助,入稟索償共約45萬港元。3索申索11月18日在高院開審,預計審期20日。羅展鵬強調當初是被逐出道場,是迫於無奈下「轉會」。
3案被告均為中國香港空手道總會有限公司。其中一案原告是羅展鵬,他索償逾230萬港元損失。入稟狀指,2009年他獲被告推薦成為精英運動員。至2015年拳剛會空手道香港本部終止原告會籍,被告其後也撤回推薦。原告隨即加入另一屬會,但遭被告「雪藏」,並一直未能取回精英運動員的地位。
羅展鵬今日出庭作供,同意空手道傳統文化著重尊師重道,而空手道師傅期望學生學成後能留在道場,薪火相傳,轉道場會令師傅有所損失。不過羅指就他個人情況而言,他並非主動「轉會」,而是原本所屬道場終止他的會籍。他的角色是被動的。他亦因此失去體院強大支援,哽咽說「咁多年擺落去嘅時間……」。
另兩案原告分別是女空手道運動員羅心汶(由母親張桃英代表)和舒晴(由父親舒展鵬代表),兩人分別索償約30萬和15萬港元。入稟狀指兩名原告屬不同道場,2013年獲被告推薦,成為精英運動員。惟她們在2015年時轉換道場,被告便以「轉會」需4個月的冷凍期為由,停止體院對她們的相關資助。兩名原告認為該冷凍期政策無理和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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