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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指,11月12 日於紅磡區拘捕一名 57 歲男子,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二十四條「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警方指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及鼓吹暴力。
國安處11月13日上午正式落案控告被捕男子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 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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