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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區昨日起瘋傳一張「活春宮」照片,指新蒲崗采頤花園內公園有一對男女疑似作出不雅行為,畫面引發網民熱議,批評二人行為離譜及有傷風化,「明目張膽到咁」、「好誇張」;亦有網民笑言「似係兩個男人」、「土地不足,要喺樓下換褲」、「被蛇咬要吸返啲毒出嚟?」。
連登討論區有網民11月5日下午以「今朝凌晨采頤花園位師兄你漏咗嘢喺度」為題發布相片,留言稱「得閒返嚟抹返乾淨,保持花園清潔,你我有責」,暗指二人作出不雅行為。相片可見現場天色較為昏暗,采頤花園屋苑內的公園有一對男女,其中上身穿恤衫的男方站着,其褲子脫到一半,可清晰見到臀部,前方則有一名女子坐在石凳上,頭部對正男方下體位置。
網民斥二人行為離譜、傷風化,「明目張膽到咁」、「真係好癲」、「呢個位係路中心嚟,咁明顯?」、「咁緊火?」、「采頤唔係好多保安,呢啲場合又唔見哂人」。也有網民笑言,「似係兩個男人」、「土地不足,要喺樓下換褲」、「被蛇咬要吸返啲毒出嚟?」、「檢查前列腺咋」、「幫人驗身啫,無事嘅」、「土地不足,要係樓下換褲」、「2024年影啲相仲咁有抽象風格」。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48條「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情況下,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1級罰款(2,000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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