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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地盤工涉嫌於2021年7月1日,銅鑼灣警員遭刺傷事件發生後,在連登討論區留言,說「下次應該插身體中間小腸嘅部位」,其後因涉嫌煽惑他人襲擊警員被捕。他否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結果被裁定罪成,11月1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接受判刑。法官指被告煽惑他人插警員小腸,武力使用的程度絕不輕微,可導致身體嚴重傷害,甚至死亡。雖然被告不是公眾人物,但仍相當可能激發他人無知地跟隨,後果可以很嚴重,判被告入獄24個月。
23歲男被告容昌明,報稱任職地盤工。控方指2021年7月1日銅鑼灣崇光百貨外,有警員被刺傷。被告之後在連登討論區留言稱「插×死佢老竇老母」、「下次應該插身體中間小腸嘅部位,插穿咗小腸想唔死都難」、「教人下次點做都唔得?」、「你老母臭×好驚下一個畀人插中小腸係你?」警誡下被告稱,當時社會風氣比較仇警。他見有警員受傷,有些幸災樂禍,貪玩下留言,沒有思考後果。被告自言當時比較激進,發出匿名留言和回覆,感覺不需要負責任,強調自己沒有意圖煽動他人攻擊警員,或者把他的留言實現。
法官早前裁決時指被告的留言內容並不空泛,反而互相配合首尾呼應,產生累積效應,並不是情緒宣洩,也非順口開河。被告是一個思想正常人,但他仍然選擇在7月1日的敏感日子在刺警主題上留言,這反映被告的心態是煽惑他人傷害警務人員,裁定被告罪名成立。法官指被告緊隨着2021年7月1日晚銅鑼灣刺警事件後發出連登的留言,正面挑戰警方,法庭需要判以嚴厲和具阻嚇作用的刑罰,防止同類罪行重複發生。另外網上煽惑其他人作出非法的罪行,容易模仿亦容易進行,如不阻嚇可能會引發大量同類煽惑罪行,令情況失控。最終判處被告監禁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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