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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公布了取締「劏房」,符合最低標準的單位將名為「簡樸房」。特首李家超下午見記者時被問及,有關做法是否換湯不換藥,是否符合中央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提倡的「告別劏房」。李家超強調現時劏房環境不一致、良莠不齊。
他引述研究及調查指有八成居住劏房的人士是因為交通及地點方便,李家超估計部份人士可能「有樓」,亦有部份人士居住劏房是因為租金便宜。他又指「有人係讚美緊佢住緊嘅單位」,指有 15 %人居住劏房是因為治安好,有 10% 人士是因為衛生好、15% 人士是因為居住面積符合自己需要。
李家超稱劏房房絕大部份的環境需要提升,因此要按部就班提升標準,處理真正的住屋需要。他認為市場會不斷演變,若未來更好環境、更寬敞的簡樸房單位才可被租出,相信市場會朝這方面發展,表示有裝修公司因得悉簡樸房的新標準,估計今年會有多一至兩成的新工程。
必須面積不少於 8 平方米 設窗、獨立廁所
《施政報告》建議「簡樸房」的標準包括必須有窗、有獨立廁所、面積不少於 8 平方米等。在立法之後,如果業主將不合標單位出租便要負刑事責任,住客則不須負法律責任。
政府會給予現行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的業主時間,進行所需工程。法例會設寬限期,期間不就違法出租採取執法行動。政府會為此設立登記制度,讓已登記業主享有寬限期。李家超估計登記制度只接受現有的出租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登記,而新進入市場的分間單位必須申請認證為符合標準的「簡樸房」才可出租。
房屋局局長將獲法例授權在寬限期完結後,按實際情況決定何時針對哪些分間單位分批有序採取執法行動。《施政報告》指不合資格的單位會「有序被取締」,「數目會逐步減少,直至清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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