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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藝花邊] 林穎彤罪名不成立 鄭雋熹被判$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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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8-17 12:15:5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無綫藝人林穎彤(Bella)與捲入JPEX案被捕的藝人鄭雋熹被控「在醫院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案件8月16日在粉嶺法院續審,案件會有判決。

穿上白色上衣、黑色西褲的林穎彤約下午二時抵達法院門外,她表示案件已歷時一年,希望盡快完結,談到信心,她説:「都已經盡力講晒件事出嚟,至於點樣判要睇法官。(經歷一年官司對你影響好大?)我諗係心裏面嘅成長大啲,發生一啲事嘅時候就會反思,原來人生有啲事估計唔到,但都要勇敢去面對。」另她表示昨晚休息OK。約3分鐘後,身穿全黑衫褲、手持外套的鄭雋熹亦到達法院。

裁判官裁定林穎彤當時因擔心另一被告,即其同母異父的胞姊會被拘捕,忘記踏入病房一、兩步,被執法人員誤會她想進入病房而將她推開,裁判官指林穎彤之後的哭泣及質問是人之常情,故裁定她罪名不成立。

至於鄭雋熹,裁判官指他因跟林穎彤屬朋友關係才出現在場,跟其他被告沒有關連,純粹是出於擔心林的情況下才在醫院中作勢拍攝,裁判官最後行駛權利更改控罪,以《醫院管理局附例》定罪,罰款$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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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鄭雋熹稍後到達法院。.jpg
2 佢自己都好多反思。.jpg
2 林穎彤話自己心裏面嘅成長大啲。.jpg
發表於 2024-8-17 15:34:57 | 顯示全部樓層
今日香港司法, 都唔存在公信力嫁啦.....

有罪無罪, 拳頭大的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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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8-17 23:18:33 | 顯示全部樓層
招惹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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