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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時事] 曾任職政府部門或國企不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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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1-5 10:29:2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台灣當局擬限制港澳居民在台活動。事實上,台灣過去亦曾多次收緊港澳居民的居留條件。2021年6月,台灣方面規定,18歲以上香港及澳門永久居民申請在台居留填寫「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居留定居申報書」,需增加填寫是否「現(曾)於香港或澳門政府部門任職者,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港澳政府」,以了解申請人是否曾宣誓效忠港澳政府等內容。亦需申報畢業後所有工作經歷,而非過往般只需填寫近10年經歷。

同年4月,亦有報道指台灣當局計劃修訂港澳居民赴台居留、定居制度,以阻截大陸借港人滲透台灣,及招攬港澳創業青年及高級人才。台內政部去年已修訂許可辦法中的部分規定,規定原為大陸居民,現任或曾任大陸黨政軍或公務機關、政治性機關的港澳居民,申請赴台居留時,都要經內政部移民署、國安局、陸委會跨部會聯審。

屢收緊港澳人士居留條件

2020年8月,台灣的內政部在《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內增設條文,列明若申請者為現任和曾任大陸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以及大陸在港澳投資的機構或新聞媒體的職員時,台灣當局將不予其許可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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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本港的政府部門,或成居台的絆腳石。.jpg
發表於 2023-1-5 11:40:22 | 顯示全部樓層
要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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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1-5 15:44:13 | 顯示全部樓層
仲有ED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 ... A%E9%81%8A%E8%A1%8C


台灣移民署3日刊發「香港澳門居民來台停留線上申請入出境許可證送件須知」的公告欄,列出九項港澳居民不得從事的活動:
1 不得參加選舉造勢活動或助選活動,如上台發言、隨車遊行;
2 不得參加政治性質公眾活動,如:遊行、抗爭、演說、發放傳單;
3 不得進入軍事防衛地區;
4 不得進入「國家實驗室」、生物科技、研發或其他重要單位;
5 不得至各軍事基地、要塞堡壘窺視、拍照或攝影;
6 不得從事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或危害社會秩序之行為,如賣淫、買春、賭博、買賣毒品;
7 不得未經許可從事工作,如:短期契約工、模特兒走秀;
8 不得接受媒體邀請,上電視(廣播)節目發表意見,如:CALL IN節目;
9 不得違反其他法令有明確規範之行為,如「刑法」、「安全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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