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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愛事件引發的進一步問題
有報導﹕一名急症科醫生, 對死者的遭遇深感惋惜.
該醫院職員在指引規範下, 所作的處理無可置疑是沒有人情味.
Cardiac arrest 心臟瘁停是一項需要極急處理的情況
但是家人和醫院文員不認識心臟瘁停和一般昏厥的分別
我估計文員把當成死者一般昏厥處理
當然事情有不妥善
我亦估計即使第一時間急救, 因為病的情質, 病人最終結果亦沒多大分別.
問題是:
1. 我們如果即使明白病者病情已堪虞, 如果更好照顧家人的感受?
2. 為什麼香港人普遍這麼有良知 (根據一般指責言論), 我們的一般醫護人員這麼"冷血" (根據一般指責言論)?
3. 一般醫護人員應該都是本地人, 為什麼擔任了醫管局職員會變了"冷血"?
4. 是因為單純制度問題? 還是香港人本身一些特質引致?
5. 如何讓香港人明白健康比賺錢重要?
6. 如何讓香港人明白人人都應去學急救? 急救不會讓你賺大錢, 但是在萬一這是很有用的話
我覺得醫院和傳媒市民各有正誤之處, 所以兩邊都不幫.
我覺得死者已矣, 大家既發現問題, 就應該思考一下問題在那, 如何改善
我不信換了任何一位主事者事情有何分別
同樣情況如發生在任何公立和私立醫院, 結果不會有明顯分別
因為職員都是這樣官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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